網路廣告充斥詐騙 立委:數發部應負責

簡嘉佑 2023/04/13 16:39 點閱 10700 次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13日呼籲,數位部應為網路平台的主管機關,並規定業者刊登廣告需要實名制。(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13日呼籲,數位部應為網路平台的主管機關,並規定業者刊登廣告需要實名制。(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網路廣告充斥釣魚詐騙!民進黨立委賴瑞隆13日呼籲,數位部應擔責成為網路廣告產業的主管機關,並要求刊登廣告需要實名制。數發部平台經濟組組長許福添說,廣告不會因為網路或紙本不同,而有不同的主管機關。賴瑞隆斥責說,部會不該互踢皮球,並要求行政院一個月內確認主管機關。

詐騙預防不夠積極

賴瑞隆表示,網路詐騙持續增加,尤其在平台常出現個資釣魚的廣告,或假冒名人的假投資廣告,都成為詐騙的途徑。政府雖然跨部會成立「打詐國家隊」,但多集中於金流阻斷、調查等事後處理,事前預防不該只有加強宣導,應有更多積極作為。

他表示,目前內政部提出,盼能加強廣告實名制,揭露出資者方便民眾辨識與追查來源。賴瑞隆說,雖然廣告實名制是可行的辦法,但最後可能演變為各機關管理各自業務的廣告,變成金管會管投資廣告、勞動部管徵才廣告的多頭馬車,所以需要一個專責主管機關統籌網路廣告的業務。

由數發部主管

賴瑞隆呼籲,數發部主管應負責將網路廣告產業納管,同時參照歐盟、日本或澳洲的法規,加速推動立法要求Google、Meta等業者在台落地。他說,政府也應要求,業者將網路廣告刊登於平台時,應強制業者公開資訊,包括透過廣告實名制揭露廣告主與費用,才能防範不肖詐騙業者透過網路廣告牟財。

許福添表示,數發部過去積極參與打詐計畫,包括建立電商物流的「隱碼」服務、增強遊戲點數的管制措施,並將第三方支付納入《洗錢防制法》規範,更建立完整的業者名單。但他指出,「廣告代理業務」的主責機關為經濟部,且廣告仍是商業行為,不應就紙本或網路的差異,而出現不同的主管機關。

賴瑞隆無奈表示,面對網路廣告業務與其詐騙頻傳的狀況,行政院部會之間互踢皮球,最後政府還是要負起全責。他強調,會直接請行政院長陳建仁進行部會協調,並在一個月內找到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