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準性影像加害者 加重刑責、協助下架

簡嘉佑 2023/03/15 16:56 點閱 10669 次
衛福部、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與及婦女救援基金會15日共同向社會大眾呼籲,一起終結性影像犯罪。(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衛福部、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與及婦女救援基金會15日共同向社會大眾呼籲,一起終結性影像犯罪。(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性影像犯罪受害者不用再忍氣吞聲了!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15日提醒,政府除了加重相關罰則之外,更設有「性影像處理中心」,協助性影像下架,且如果民眾出於好奇持有相關影像的話,將遭到重罰。警政署防治組副組長斯儀仙提醒,受害者受到騷擾的話,要冷靜把影音、帳戶等資訊保存下來,作為報案的證據。

性影像申訴增3倍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草案2月15日公布,新法上路滿月。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統計數據來看,成人性私密影像申訴數量大量上升,成長3倍之多。她認為,這是因為社會對於性犯罪的意識提升,且法律也增訂性影像移除下架等規定,受害者更勇於出面。

張秀鴛指出,常見的五大性影像犯罪行為,包含偷拍(拍照、錄影)他人性影像、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分享性影像給他人、下載性影像以及製造Deepfake性影像。她強調,本次修法為了杜絕該行為,已提高刑責,最重則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心處理下架問題

長期協助被害人的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說,遭偷拍、散布性影像的被害人所受傷害不亞於實體的性暴力創傷,他們最期盼的是儘快透過司法強制力把性影像取回、下架並阻止持續散布。

衛福部已建置性影像處理中心,作為單一窗口,受理民眾求助移除性影像,及協助轉介被害人保護扶助。張秀鴛指出,中心提供「法令諮詢」、「證據保留教學」、「協助報警」、「後續諮商轉介」與「下架移除機制」,其中下架機制會與網際網路平台業者合作,如果平台業者如果不配合,政府可能會祭出「封網」的手段。

二要三不原則

衛福部提出「二要三不」原則,民眾看見性影像內容「要」主動求助、境內外平台業者知悉性影像內容,「要」主動下架;及「不」拍、「不」傳、「不」留,防制性影像散步,民眾也不要因為好奇就搜尋影片、討論被害人身分,否則一樣可能遭到懲處。

別封鎖 要保留證據

警政署防治組副組長斯儀仙強調,目前已有規定,如果警方無故拒絕受理性犯罪案件,會有嚴重的懲處,所以「警方絕對受理辦案」,盼受害者能勇敢求助。她指出,辦案過程會以保護受害者隱私為原則,也會讓同性別警員協助被害者。

她提醒,如果被害者持續被性影像騷擾的話,要先冷靜下來,要封鎖或刪除,應該把證據保留下來,包括影音檔案、散佈者的帳號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