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黃牛猖獗難遏止,消基會建議只要PO文售票就得罰!消基會副董事長徐則鈺14日指出,目前法律規定要黃牛票有「轉售圖利」才能開罰,所以在PO文售票的階段,仍無法開罰。消基會秘書長陳雅萍呼籲,政府應修法規定,黃牛只要有兜售行為,無論票券出售與否,就可以懲處,也應擴大懲處範圍,並加重罰則。
黃牛連掛號也要搶
最近人氣韓團BLACKPINK、台灣歌手蔡依林、張惠妹等人的演唱會門票開賣時,都瞬間被「秒殺」,其中BLACKPINK門票更炒到40萬的高價。徐則鈺說,民眾愈來愈難買到演唱會的門票,一票難求,但二手票券卻頻頻在其它平台釋出,也就是俗稱的「黃牛票」。
臺大醫院醫師施景中日前也於臉書發文給掛號黃牛表示,「請那些代掛號公司,放過我的門診吧。因為有醫療需求的病人都掛不進來。」陳雅萍指出,黃牛行為不僅伸手休閒娛樂產業,也進駐各醫院的熱門門診,替願意多付費用的消費者代掛門診,使得真正需要的民眾只能徒呼負負。
全面實名有困難
業界雖曾祭出購票數或實名銷售的方式,但年代售票平台指出,因為系統無法辨識黃牛真身分,黃牛還會透過「機器人」程式來購票,難以根絕狀況。寬宏藝術平台則指出,實名制入場需要花費大量人力驗證,更衍生許多糾紛,且並非所有門票都會販售一空,全面推動實名制有困難。
徐則鈺指出,目前《社會秩序維護法》僅規定「轉售圖利者」可以裁處拘留或罰緩,但「轉售圖利」意味著要黃牛已經出售票券營利,才能依法裁處,以致黃牛有極大的獲利空間。因為黃牛取締相當不易,導致內政部警政署對該業務也是興趣缺缺。
有意圖就能開罰
陳雅萍建議,應將《社維法》條文修正為「非供自用,意圖轉售謀取利益者」或者「轉售圖利且上架陳列販賣者」就可以依法取締。指出,因為黃牛多半透過網站、社群平台售票,辨識相對容易,只要有足夠的法律依據,就能有效打擊黃牛。
她指出,許多黃牛透過程式機器人才能搶購到大量票券,售票平台只能見一個抓一個,但搶票程式族繁不及備數,根本抓不完。陳雅萍呼籲,法律也應將此行為列入法規當中,懲處不肖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