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防法續協商 家長籲管制加熱器

簡嘉佑 2023/01/10 13:34 點閱 18744 次
近百名全國家長團體代表10日至立法院陳抗,呼籲加熱煙載具(加熱器)比照菸品管制,並全面禁止載具廣告。(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近百名全國家長團體代表10日至立法院陳抗,呼籲加熱煙載具(加熱器)比照菸品管制,並全面禁止載具廣告。(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加熱煙載具應比照菸品管制!」、「全面禁止載具廣告!」,抗議手牌高舉立院門口!近百名全國家長團體代表10日到立法院陳抗,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蕭東原指出,「加熱菸與載具」就是配套成對,呼籲不要比擬成「紙菸與打火機」來混淆視聽。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到場聲援說,會在協商時努力把關。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將於10日於立法院進行第5次協商。其中「加熱菸載具」管制議題爭議最大。國民黨立委林為洲第4次協商時就強烈要求嚴管加熱菸載具,並質疑衛福部遭受到美方壓力,遲遲不肯納管。

加熱器廣告將氾濫

家長團體指出,本次黨團協商有4大重點,包含「禁止所有加味菸品」、「菸盒印製85%警示圖文」、「加熱菸載具應依照菸品管理」、「菸品上市前審查取代誤導性的健康風險評估」等。其中加熱菸載具管理被視為最關鍵項目。

家長團體進一步指出,納管加熱菸載具後,成年吸菸者仍可依個人意願到販菸場所購買相關菸品,如果不納管就會讓街頭充斥加熱菸載具廣告、更放行以郵購或贈送等方式,讓下一代深陷風險與危害。

比照菸品管理

陳椒華說,從修法內容來看,加熱菸載具和加熱菸菸草要一起做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但載具卻可以單獨販售,「這樣合理嗎?」若不納管載具,許多人為了好奇新鮮,嘗試後上癮,因此單獨販售絕對不可,她承諾「會在協商時努力把關」。

蕭東原說,許多輿論將「加熱菸」與「載具」的關係比喻成「紙菸」與「打火機」,並嘲弄說「是不是連打火機都要監管」?他痛批,打火機可以用有點火、烤肉等功能,而加熱煙載具只是為了吸食加熱菸而生,根本就是不當類比,他再度呼籲「將加熱菸載具納菸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