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宣布,2023年起,外勤警消人員每人每月超勤加班費上限提高至1萬9千元,看起來是個恩惠警政的福利,但實際上猶如用釣竿掛在眼前的紅蘿蔔,基層員警看的到卻吃不到。
每月加班112小時才有
雖然調整超勤加班費上限,有助於激勵工作士氣,但對剛入職的基層警員來說,因普遍加班時薪偏低,加班費上限提升等,可能極為無感,以初起薪俸點150計算,再加上專業加給,尚無加成計算,加班費僅有170元,想要申請加班費上限的1萬9千元,必須要每月加班112小時,不啻成為貨真價實的血汗勞工。
況且對比勞工加班時薪,以勞工基本時薪176元計算的平日加班費,前2小時加班費時薪約為236元(加成三分之一),後2小時加班費時薪約為294元(加成三分之二),若遇假日,更要發放雙倍加班費,兩相比較之下,員警的福利還遠遠比不上勞工福利,實在很難為情。
看得到拿不到
除此之外,為因應釋字第785號解釋,新頒訂的《警察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第四點規定,警察機關編排超時服勤時數,以2小時為度;必要時,最多以延長2小時為限,每月超時服勤時數不得超過80小時。
實務上,超時服勤狀況已經開始適度調整,甚至必須鼓勵降低加班時數,顯見此次調高加班費上限,對於年輕的基層員警來說,想要領好領滿,真的是望之興嘆。
和經濟成長不成正比
警察薪資結構實則由本俸、專業加給、警勤加給、超勤津貼(加班費)加總而來,但警勤加給與超勤津貼不曾隨著公務人員調薪而有所更動,其中警勤加給更是自1993年以來從未調升。
但近三十年來,我國的經濟成長數據驚人,光是GDP已增長了幾乎三倍。如今,忙出忙進的為年輕基層警察同仁,領好領滿的卻是資深員警甚至主管人員。爰此,為體恤基層員警,適度調升警勤加給,才能讓警察同仁得到最實質的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