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射筆效果很傷眼 消基會籲禁止網購

呂翔禾 2022/12/28 16:37 點閱 4305 次
消基會28日提醒民眾小心使用雷射筆,業者也要積極將未標示合格標章的雷射筆下架。(Photo on Wikimedia Commons)
消基會28日提醒民眾小心使用雷射筆,業者也要積極將未標示合格標章的雷射筆下架。(Photo on Wikimedia Commons)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許多跨年、演唱會使用的激光雷射筆能量很強,照到眼睛恐導致眼瞎,應該禁止網購!」消基會28日召開記者會,呼籲電商下架未有合格檢驗證明的雷射筆。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提醒,跨年活動將至,民眾很愛用雷射筆製造燈光效果,但若照射到眼睛恐傷害視力,呼籲不要對人眼睛照射。

雷射筆傷視網膜

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表示,歌手蔡依林曾於2019年演唱會被雷射筆射眼,年末將至會有很多跨年活動,許多民眾也常使用雷射筆,但網路上容易取得分類Class 2、3等級的雷射筆,2以上的雷射筆就容易對眼睛造成傷害,等級3以上的雷射筆甚至照射眼睛不到0.25秒,就會傷害視網膜,需要特別留意。

消基會日用品委員會委員蕭弘清說,我國經濟部標檢局自109年1月1日起針對雷射裝置商品實施進口及國內產製商品檢驗,檢驗標準規定:「雷射筆應符合雷射危害等級2(相當1mW)以下之規定」,未符合檢驗規定之雷射筆商品,銷售者不得陳列或銷售,但很多網購平台販售的雷射筆並未標示雷射危害等級。

網上銷售恐致罰鍰

消基會醫療委員會委員張延瑞說,目前他們有跟網購8大平台提醒,針對網路上若查核沒有檢驗許可證明的雷射筆就要下架,賣家需要重新檢附證明後才能上架,而他們也會持續追蹤、抽樣調查,若業者持續未改善,將會進行檢舉,恐面臨20到200萬元的罰鍰。

消基會呼籲民眾須購買具有檢驗標識的商品,電商平台亦應嚴格要求雷射裝置商品銷售業者必須清楚標示出「商品檢驗標識」的商品及檢視廠商名稱、地址及型號、輸出功率等事項。而若沒有標示「雷射輻射;勿注視波束;等級2雷射產品」,及「禁止14歲以下兒童使用」等警語,網購平台應拒絕刊登購買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