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過去都市計畫中的國有地,僅限與小範圍的私人土地進行交換,財政部國產署28日決修法放寬國有地與私有地交換的範圍,以優化國有地的效能。此外,過去該類事項常常在金額上引發爭議,此次也規定民眾可以評定價值提出異議。
優化國產的都更應用
國產署28日表示,已修改《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交換辦法》,放寬都市計畫範圍內的國有不動產,可與他人所有土地辦理交換,以提高國有不動產的運用效益。
該署強調,過去都市計畫範圍內,國有不動產與他人所有不動產能夠辦理交換的區位範圍,僅以位於同一街廓或同一重劃區為限。考量到都市計畫內整體環境類似,所以放寬相關規定,只要都市計畫範圍內的國有不動產都能進行交換。
然而,因為中央機關為了公共目的動用私人不動產時,因涉及到估價的議題,雙方常常於金額上談不攏。國產署表示,為了加速案件辦理時程,私有不動產所有權人,得對查估評定價值提出異議,提升其交換意願,協力達成中央機關推動公務或公共之目的,創造雙贏。
推動光電招標
財政署國產署推動國有地「太陽光電標租」,修正出租辦法,將請得標廠商保留三成發電,並進入經濟部媒合平台,出售給中小企業,盼能藉此舒緩中小企業「綠電荒」。
全球面臨淨零碳排的趨勢,不少市場都逐漸落實碳稅、稅費等機制,未來企業如果沒有足夠的綠電,恐面臨到龐大的經營壓力。在台灣,許多中小企業都面臨到買不到綠電的困境。國產署將推動「光電招標」,將出租國有地給廠商,進行太陽能發電。
對此,國產署將修正出租辦法,後續也將修改招標文件,明載需保留三成發電進入經濟部標檢局平台進行媒合,以鼓勵得標廠商售電給中小企業。根據此推估時程,最快明年3月推出的光電標租案,就能適用新辦法及新版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