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國世界日報》附贈的《世界週刊》上,看到一個流浪漢賭博的故事。大意是說,有個髒兮兮的流浪漢,進入拉斯維加斯一家賭場,守衛的人立刻跟著他,不曉得他要來幹甚麼。流浪漢在一張賭桌前坐下,從口袋裡拿出一張五百元的社會福利券,要求下注。店員請示老闆後,准許他賭。
流浪漢進賭場
他的手氣一直很好,一晚贏了十五萬元,賭場上上下下都對他另眼看待,許多漂亮的服務生,都爭相來替他服務,希望獲得高額的小費。
連續幾天下來,他的手氣一直很好,最後共贏了兩百萬元,他搖身一變,成了穿著高級西服及名牌皮鞋,叼著菸斗,一副大爺紳士的模樣。原來,這個人從前家世不錯,只因嗜賭,輸光了家財才成為流浪漢,所以經衣裝整容後,又回復了一表人才的樣子。
可是從第五天以後,他的手氣開始轉壞,輸到最後只剩下二十萬元。老闆勸他不要再賭了,二十萬元可以在拉斯維加斯買個小房子,不必再過流浪漢生活。但是他不肯,最後終於輸得一文不名,繼續過其流浪漢生涯。
好景不常
這個流浪漢的好景只有幾天,真是曇花一現。流浪漢如此,我們一般人又如何呢?還不也是曇花一現嗎?人的一生,不論七十或八十歲,與宇宙的年歲來比,都只是短短的幾秒鐘而已,比曇花一現的時間還要短暫。
在老人院裡,有個老人問另外一個老人:「喂!人是不是真的會返老還童,要不然我現在為甚麼又包尿布了呢?」人在少年時,努力打拚,有如旭日東升;而至日正當中,是最好的光景;繼之日頭西下,常有「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的感嘆。最後太陽下沉,大地就是一片黑暗。我們的日子難道不也只是曇花一現嗎?
人生像曇花一現
聖經上說:「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可以到八十歲。但是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
在這曇花一現,如飛而去的日子裡,我們應該做些甚麼才是最有意義的呢?這是每個人都該深思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