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男性與女性人數差距不大,但是適婚的男人好像遠少於女性。環顧周遭的年輕朋友,能幹貌美的女性一大堆,可是像樣的男性卻很少。有時看到貌美能幹的女子,帶著一個不怎麼樣的男朋友,真是有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的感覺。
女人年齡一天大似一天,結婚的壓力就遽增。
有個朋友三十五、六歲才嫁掉。嫁的丈夫性格、能力都有些庸俗,婚後生了三個小孩,家務、子女教育、家計生活都靠這位太太,丈夫還經常演出家庭暴力。朋友們都為她抱不平,也都認為這樣的婚姻,還不如單身來得好。
聖經上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意思就是說,人應該結婚成家,結婚是人生常態。
結婚是常態,但是不是人都一定要結婚呢?有沒有例外?如果沒有適當的對象,難道也要為結婚而結婚嗎?神造人,每人的恩賜不同,有人能將婚姻關係處理得很好,有人則不能,有人獨身怡然自得,有人則寂寞難耐。所以不必羡慕結婚,憂慮獨身。也不必畏懼婚姻,走上獨身之路。總要適得其好才為美。
適得其好就是好
怎樣才叫適得其好呢?
神造人,先造男人。造完男人後,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因此又造了女人。
男女結婚除了傳宗接代之外,更重要的目的是互相幫助與扶持。如果我們選擇的結婚對象顯然不能達到這個目的,婚姻小則索然無味,大則痛苦一生。
不為結婚而結婚
歷史上許多偉人,他們終身未娶或未嫁,但成就非凡,造福人類。他們與自己的理想、使命及工作目標結了婚。這種婚姻也是意義非凡的。
我鼓勵大家結婚,但我不鼓勵在結婚壓力下,為結婚而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