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推犯保法 保護受害人四黨同聲

簡嘉佑 2022/09/22 15:21 點閱 27815 次
行政院3月通過《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至今尚未通過,四黨立委22日到記者場呼籲儘速通過,並盼能「提高補償金額度,並訂出級距」、「強化被害人申訴管道」。(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行政院3月通過《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至今尚未通過,四黨立委22日到記者場呼籲儘速通過,並盼能「提高補償金額度,並訂出級距」、「強化被害人申訴管道」。(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保護犯罪受害者,應不分政黨色彩,共同儘速通過犯保法!行政院3月提出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至今尚未獲立法院通過。民間司改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22日指出,犯保組織目前有預算、人員不足與專業能力不足等問題需要改進。四黨立委也都有人到場呼籲「提高補償金額度,並訂出級距」與「強化被害人申訴管道」。

行政院修正草修正案指出,犯罪被害人保護的層級提升至行政院,負責督導犯保工作的辦理成效,並會提供人身安全、法律協助等服務,將通盤調整犯罪被害補償金的制度與性質,改為單筆定額補償金。

四大黨派齊發力

四大黨派立委包括民進黨吳玉琴、國民黨李貴敏、民眾黨邱臣遠與時代力量邱顯智共同參與記者會提出訴求。邱顯智說,要「確保制度接軌」,即確保案件發生時,社會不漏接案件被害人,如「明定檢、警於24小時內通報犯保組織的義務」。

李貴敏表示,從法輔基金會的資料來看,2018年僅不到15%的預算用於保護被害人,然而,儘管在民間、委員各界呼籲下,2020年的預算不升反降至約13%,「挹注於被害人的資源是少之又少」,她呼籲政府應提供足夠的資源,充實並擴張犯保服務。

邱臣遠進一步說,被害人補償制度仍有許多不足的地方,除了金錢補償之外,更應透過法律、身心理扶持等進行多面向的支援,同時保障被害人的尊嚴,並強化被害人的申訴管道,強調「民眾黨團會在此會期全力推動犯保法」。

吳玉琴指出,一個法條從通過到實施,還需要一段時間,盼民間集團能合作與行政部門溝通,讓法條在一年內就能落實,才能儘快讓被害人得到適當的協助。

避免被害人尋仇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洪文玲表示,法律再如何完善,還是需要一個執行者,呼籲「接觸被害人的服務人員,應該要加強培訓創傷知情教育訓練」,才能妥善照顧被害人的身心狀況。此外,她指出,現行補償金來源由檢察署支應,審議由事務繁忙的檢察官負責,導致進度緩慢,建議「補償金應回歸犯保組織,與檢察署脫鉤」。

律師徐承蔭表示,至今被害人對加害人提出民事訴訟時,還是要把基本資料填上去,被害人家屬曾對他說「現在(加害人)知道我家住址了,等他出獄之後,我該怎麼辦?」他呼籲,「加害人有出獄、脫逃等情形,政府應主動告知被害人」,避免向被害人尋仇的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