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治醫師勞權差 立委籲強化醫院勞檢

簡嘉佑 2022/08/18 13:17 點閱 12776 次
台灣美容醫學產業理事長蔡豐州於18日表示,主治醫師是委任契約,面對醫療院所隨意解聘時,卻得不到保障。
台灣美容醫學產業理事長蔡豐州於18日表示,主治醫師是委任契約,面對醫療院所隨意解聘時,卻得不到保障。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主治醫師勞權未受保障,拖垮第一線醫療品質!台灣美容醫學產業理事長蔡豐州於18日表示,主治醫師是委任契約,面對醫療院所隨意解聘時,卻得不到保障。民眾黨立委邱臣遠呼籲,相關部會應啟動勞資爭議處理機制,強化對醫院的勞檢。

隨意解聘無保障

邱臣遠表示,約有2.2萬名主治醫師尚未被納入勞健保,但主治醫師性質特殊,醫病關係深厚,需要肩負病人全部責任,但他們的勞動權益始終遭到忽略,一旦累垮或惡意解聘,恐導致醫療品質下降。

主治醫師除了權益沒有保障外,納入勞基法的住院醫師工時也超過世界標準。他指出,按照歐盟規範,住院醫師每週工時不得超過48小時,丹麥更是只有37小時,而台灣住院醫師雖已納入勞基法,每週工時上限仍達80小時,是先進國家的兩倍。

蔡豐州表示,「(主治醫師)沒有特別的需求」,只是希望跟其它工作有相同的勞權。他說,因為主治醫師是委任契約,不被視為勞工。診所或醫院可以任意解聘或不續聘作為威脅的工具,且不需要負擔任何資遣費,先前彰化基督教醫院即曾任意解聘多位醫師。

工作型態特殊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科長黃耀滄表示,主治醫師有自主性,醫療型態特殊,納入勞基法有窒礙難行之處。他強調,為了保障主治醫師的權益,已推動醫療法修法,將相關工作契約、職災與勞資關係等議題都納入草案,如果主治醫師與受雇醫院發生勞資糾紛,可以依照勞動局申請調解,以維護權益。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強調,除了現在正推動的醫療法訂有權益專章之外,已成立專責小組處理醫師勞權的問題。

勞資爭議處理機制

邱臣遠提出,「醫療法醫師勞動權益專章」修正草案早於108年就送入行政院,但以「醫界沒有共識」為由拖延至今尚未審查,造成第一線醫師的壓力。他並提出三大呼籲:

一、雖然主治醫師的工時無法納入保障,但在調動、資遣與退休金等規範仍有迫切需要,相關部會應在過渡期間,啟動勞資爭議處理機制,協助主治醫師保障權益。

二、勞動部應實施對主治醫師的專案勞檢,輔導醫院守法。同時,地方勞動局也應加嚴審核主治醫師的契約條款是否符合勞基法規範。

三、在法規修訂前,衛福部應透過發布受僱醫師契約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的行政指導」等,補強醫師工作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