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想、架構較早 林智堅強調碩論是原創

呂翔禾 2022/07/24 12:10 點閱 4621 次
桃園市長林智堅24日大動作召開記者會,並拿出與陳明通的通信證據,重申自己沒有抄襲。(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桃園市長林智堅24日大動作召開記者會,並拿出與陳明通的通信證據,重申自己沒有抄襲。(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我的論文研究發想、大綱與寫作,都早於國發所另一位研究生余正煌,並沒有抄襲!」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24日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澄清自己並沒有抄襲,並拿出2016年2月1日其指導教授陳明通寄給他的研究計畫修改書,是早於陳明通拿給余正煌參考的時間,因此「論文是他的原創,絕不可能抄襲」。

論文創作較早

林智堅指出,他在2013年考進台大國發所,接受陳明通指導,2015年暑假結束後就與陳明通討論碩士論文題目,決定研究2014年新竹市長三腳督的「槓桿者」蔡仁堅,並在2015年12月完成碩士論文大綱,與老師多次討論後,而2016年2月1日陳明通將「改完」的檔案用電子郵件寄給他的秘書。

陪同的同黨立委鄭運鵬解釋,當時余正煌要做「陸生認同」的題目,但因為研究難以為繼,加上要趕畢業,因此2016年1月在諮詢陳明通後,決定更改題目,而陳明通也在2016年2月中,徵得林智堅同意後,將內部民調資料、林智堅初步寫的東西交給余正煌參考,因此研究寫作也先於余正煌。

林智堅才是原創

林智堅說,他與余正煌研究的對象不同,結論當然也不同,研究雷同的部分是因為內部民調相同,但內部民調是他團隊所做,怎麼可能是抄襲者?他與余正煌只有在導生宴見過一次面,之後也沒有聯絡,他原本不想要費口水解釋,但為了捍衛自己的名聲與清譽,只好「先證明清白,才要開始提政見」。

鄭運鵬說,所有資料都有經過律師公證,具有法律效力,未來也會提供學術倫理委員會參考。律師黃帝穎也說,公證是讓台北地方法院民間的公證人,看過所有步驟後進行公證,非常明確林智堅收到陳明通的回信時間(2月1日),早於余正煌寄研究計畫給陳明通的時間(3月8日),林智堅才是原創。

著作權沒有問題

針對中華大學論文部分,黃帝穎指出,林智堅的論文完成、通過口試時間都早於計畫移轉給竹科管理局,他的智財權已經從在研討會發表論文就開始了,且他也有參與研究計畫,因此按照《著作權法》是沒有問題的。他批評國民黨以林智堅較晚發表論文,質疑林智堅抄襲,是「混淆視聽」。

林智堅在記者會中多次強調,他是善意的資料提供者、陳明通是盡責的指導老師、余正煌是積極想完成學業的研究生,會發生這樣的狀況讓他們都非常錯愕。他也重申,題目發想、研究大綱與寫作都早於余正煌,這段時間他因忙於選舉、搬家,因此整理資料比較晚才公布,他也對台大與中華大學的師生表達歉意。

林智堅被批心虛 

對此,台北市議員王鴻薇反批,所謂的關鍵證據只是「與陳明通的電郵」,但論文寫作不會只會與老師電郵有關,而且他講了這麼久也不敢說余正煌抄襲,也不敢告余正煌,「就是心虛」。因此她將檢舉余正煌涉嫌抄襲,希望余正煌也要出面說明,否則他就要幫林智堅揹黑鍋了。

針對中華大學論文,王鴻薇也指出,林智堅無論何時完成論文,都已經違反了竹科內部招標合約,有剽竊智財權的疑慮,不容閃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