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未來海外人才來台就業,不再需要煩惱子女就讀問題!行政院會12日拍板通過《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為吸引優秀人才來台就業,將授權主管機關訂定「海外攬才子女專班」;此外,為因應《兒童人權公約》,並考量其就學權益,增列在台「無國籍學生」進入學校就學的法源。
子女專班搶人才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許麗娟表示,這次將《國民教育法》從原來的22條擴增到61條,會有那麼大的變動,是因為近年《實驗三法》、《偏遠條例》都已紛紛立法,該法律也因應時空環境變化進行通盤檢討。
而本次通過《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備受關注的有「訂定海外攬才子女專班」與「增列無國籍學生進入學校就學」。許麗娟說,吸引外籍人才來台工作一直是政府的目標之一,但有時候會牽涉到其子女就學的問題,所以這次規劃設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海外攬才子女專班」,並會彈性調整相關課程。
此外,目前針對無國籍學生進入國小及國中就學未有相關規定,為因應國際《兒童人權公約》的條文,並考量其就學權益,所以增列無國籍學生入學的法源。
公立校長設退場機制
過去校長遴選傳出不少爭議,包括校長配額、制度不透明等問題,許麗娟說,此次修法也將過去「(校長)不得參加遴選之規定」上升到法律位階,並增列不適任校長之處理機制,增列「公立學校不適任校長解聘規定」,未來一旦校長出現違規事項,就能夠依法解聘。
另外,許麗娟說,過去學校多採用固定式的教師員額制,但考量到近期大小型的學校需求不同,增加彈性措施,讓學校以「教師授課節數」滿足「學生學習節數」為考量,配置所需要的教師員額,以符合校園不同的規模。
其他修法方向包括,「強化學生權益之救濟制度保障」、「賦予學校行政組織更大的彈性調整」、「提供學校任務編組之法源」、與「強化常態編班及教學正常化監督機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