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隔無法出團 品保協會:業者應退費

簡嘉佑 2022/04/12 16:52 點閱 62519 次
品保協會發言人李奇嶽12日說,列為「自主健康管理」屬於「旅客自行解約」的狀況,民眾需要賠償業者損失費用。(Photo by 簡嘉佑/台北報導)
品保協會發言人李奇嶽12日說,列為「自主健康管理」屬於「旅客自行解約」的狀況,民眾需要賠償業者損失費用。(Photo by 簡嘉佑/台北報導)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疫情衍生旅客、旅行團的退費糾紛!品保協會理事長許禓哲12日表示,退費主要分為兩種狀況,第一、「責任不可歸雙方」,如民眾被列為居隔,而無法參加旅遊團,業者須退還款項給旅客;第二、「旅客自行解約」,民眾則須依照出發日長短按比例賠償,品保協會發言人李奇嶽補充說,民眾被列為「自主健康管理」,屬於第二種狀況。

自行解約要賠錢

本土疫情升溫,民眾因此不想冒著風險出遊、或者因為被匡列居家隔離而無法如期出團,延伸許多旅團退費糾紛。品保協會秘書長吳美惠指出,相關旅遊退費糾紛的詢問電話,現在1天都會接到40到50通。但她指出,旅客想取消退費,就一定會產生額外費用,因為包含飯店、機位等都有可能遇到無法退費的狀況。

許禓哲則表示,現在主要分為兩種狀況,第一、如果旅客依照防疫法令需要居家隔離,或配合地方政府規定而取消校外教學活動,導致無法依約出發時,則遵循《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3條辦理,規定業者除了已代繳行政規費等費用後,須將其他餘款退還旅客。

第二、旅客因為個人因素而自行解約《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2條規定,旅客除依照旅行業者提供的收據繳交行政規費外,並應該依解約日距離出發日的長短,按比例賠償旅行業損失。李奇嶽補充說,民眾因為被列管自主健康管理而要取消旅遊規定,仍算是「自行解約」的範疇,仍應賠償業者損失。

隔離重傷國際旅遊

李奇嶽以旅行團取消為例說,通常真正接到居家隔離通知的只有一、兩個人,但卻是整團的人都要取消,曾有一個八人的家庭旅行團,只因為一人收到政府自主健康管理的通知,整個行程就告吹,「不僅飯店也是苦主,業者也是苦主」。

此外,針對國內外觀光狀況,衛福部長陳時中已坦言今年要「入境都不隔離」有點困難,對此李奇嶽強調,無論隔離期降到幾天,只要有隔離期,就會影響國際旅遊的意願。不僅國外旅客更想選擇無須隔離的其他亞洲國家,台灣旅客在出國旅遊後,但回國依舊需要隔離的話,「也不會有人想出去」。

許禓哲呼籲,目前因為國境未開,國內旅遊狀況較興盛,希望飯店業、航空公司能一起共體時艱,面對退費時,立場「不要那麼硬」,否則將落得消費者、旅行社與相關產業三輸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