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綜合報導】反私刑立法居然要提案200次才能成功?美國總統拜登於29日簽署反私刑的「提爾法案」,是美國首度通過反私刑立法,若違法最高可處30年有期徒刑。過去曾有很多美國黑人遭到白人動私刑,但跟反種族歧視一樣,在美國國會遇到很大立法阻力,直到現在才成功。
耗時百年終通過
根據《英國廣播公司》報導,美國近日以參議院全票通過、眾議院僅有3票反對下,通過了耗時百年才得以完成立法的反私刑法案「提爾法案」,拜登在簽署法案時表示,感謝國會多年來不懈的嘗試使立法得以成功,私刑至今仍對少數種族產生威脅,並非舊時代的老問題,「仇恨永遠都在」。
雖然在國會中絕大多數議員都贊成立法,不過仍有3位共和黨議員投下反對票,理由是認為不用單獨立法,相關規範可依據「仇恨罪」開罰。私刑意指未經過審判而遭到定刑,過去有至少4400名美國非裔民眾在1877年到1950年被白人奴隸主動用私刑,包括嚴刑拷打、甚至直接吊死。
新型態犯罪要立新法
由於美國先前包括民權法案等消弭種族隔離的法案已陸續通過,但反私刑的立法出現很多反對意見,最主要就是前述所言,已經在反仇恨的法律中有相關規範。但許多議員仍認為,包括前年遭到警察殺死了黑人佛洛伊德、1998年的伯德案與2020年的艾伯里槍擊案,都算是新型態的私刑,過去條例已不敷使用。
此次反私刑的「提爾法案」是由1955年在密西西比州遭到殘忍謀殺的14歲黑人青年提爾命名,該次謀殺案也成為後來60年代美國黑人民權運動風起雲湧的諸多導火線之一。《Vox》提到,本法案在國會歷經百年、200多次嘗試都未立法成功,是因為本法的政治象徵意涵非常重,授權聯邦檢察官調查私刑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