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補助又課稅? 體育藝文應免娛樂稅

簡嘉佑 2022/03/24 12:38 點閱 21064 次
無黨籍立法委員黃國書(左)24日呼籲,取消向藝文、體育活動課徵娛樂稅,並尋求其他財源挹注地方財政。(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無黨籍立法委員黃國書(左)24日呼籲,取消向藝文、體育活動課徵娛樂稅,並尋求其他財源挹注地方財政。(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政府一方面大力扶植藝文產業,一方面卻又課徵不合時宜的娛樂稅!無黨籍立法委員黃國書24日表示,娛樂稅過去是為了抵制奢糜風氣而訂定,如今,許多藝文活動已成為民眾日常,呼籲取消娛樂稅,並尋求其他財源挹注地方財政。台北市議員邱威傑(呱吉)亦指出,課徵娛樂稅讓實體藝文產業陷入不公平的競爭,難敵串流影音的趨勢。

黃國書表示,藝文產業是國家政策大力扶植的產業,如藝Fun券預算約16億、並花費40、50億興建南部、北部的流行音樂中心。但向藝文活動課稅的行為與國家推展藝文、體育產業的政策,可以說是「背道而馳」。

免除藝文業的娛樂稅

曾有脫口秀網紅表示,脫口秀表演內容若不要稱為「單口喜劇」,改稱為「有趣演講」,就能讓公司少繳一點娛樂稅稅金,引發網友熱烈討論。黃國書指出,當年政府財政困窘,為了提倡民眾儉約的生活風氣,所以於31年訂定娛樂稅,隨著時空背景改變,稅制也應作出相應的檢討。

他指出,過去娛樂稅是連參加宴席、玩保齡球等活動都要課稅,如今時過境遷,電影、戲劇與體育競賽等活動已經成為民眾的日常,不再是奢侈的活動,向這些項目課稅並不符合當初立法的精神。

黃國書呼籲,應保留舞廳、歌聽作為娛樂稅的課稅對象,並取消向藝文、體育活動課稅,及尋找其他替代財源挹注取消娛樂稅造成的財政損失。他表示,文策院目前資助國內影視工作者拍攝國片,更盼打造屬於台灣的天團,向韓國影視產業看齊,然而另一方面卻對這些活動課稅,可以說是「相當矛盾」的政策。

陷不公平競爭

因為娛樂稅屬於地方稅務,所以現場也邀請台北市議員邱威傑(呱吉)進行說明。他表示,台北市向電影、戲劇與體育競賽等活動課徵的娛樂稅額約為1.3億,僅佔台北市稅收的一小部分,並非「大到不能取消的金額」。

他指出,娛樂稅除了阻礙藝文產業發展,還有公平性的問題。由於娛樂稅只向實體活動課徵稅金,而不包含線上舉辦的娛樂活動。

他舉例說,電影產業受到串流平台趨勢而受到重創,但影音平台卻不需要被課徵稅金,導致電影院產業在稅法上先天就於不利之地。邱威傑認為,除比較特殊的行業外,娛樂稅應該一律取消,才能讓台灣娛樂產業有更好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