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善租賃稅制 助租屋族解壓

簡嘉佑 2022/03/10 17:57 點閱 15471 次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左二)表示,目前租金支出抵免為列舉扣除額,實際效果不大,呼籲改為特別扣除額。(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左二)表示,目前租金支出抵免為列舉扣除額,實際效果不大,呼籲改為特別扣除額。(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租金支出扣抵若改為「特別扣除額」、租屋權益納入《消保法》,可為年輕租屋族減壓!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表示,目前租金抵免為「列舉扣除額」,實際效果不大,僅約2.7%的租戶提出申請。另該基金會董事陳君漢10日共同說,現行法律規定的租賃糾紛調處機制如同虛設,呼籲相關糾紛應直接準用《消保法》。

民進黨吳玉琴、江永昌、國民黨吳怡玎、時代力量王婉諭與民眾黨江永昌、蔡壁如等跨黨派立委也到場發言,支持改善租屋市場。江永昌、蔡壁如都呼籲改革租屋黑市,分別提出以「分離課稅」、「屯房稅」制度來加以改善狀況;吳怡玎則提出,租房押金並非小錢,應由第三方管理的方式進行。

改善租屋黑市

呂秉怡在記者會中指出,現行制度中,租屋族繳納綜合所得稅時雖可申報扣除房屋租金支出,但僅2.7%的租戶申報該扣抵。此狀況主要是因為「房屋不願租屋事實曝光」以及「租金支出為列舉扣除額,而租屋族多採標準扣除額報稅」。

首先,房東為了迴避租賃收入稅,而不願意申報租屋事宜,導致「租屋黑市」問題嚴重。江永昌就表示,許多房東不一定每年都能成功租屋,收租狀況並不穩定,呼籲政府可針對房東之租金收入採用分離課稅,增加申報的誘因。他也指出,目前的實價登錄系統應納入租屋交易,並考慮強制個人房東進行申報。

蔡壁如進一步說,租屋市場不透明,導致政府無法把關弱勢租屋族的居住安全。她強調,台灣租屋市場仍以房東自行出租為主,房東卻不具申報登錄義務。她因此呼籲,財政部通過囤房稅制,透過「囤房重稅、出租減稅」,讓租屋市場透明化。

列特別扣除額

再者,房客申報稅務可以選擇「列舉扣除額」或是「標準扣除額」。吳玉琴指出,列舉扣除額包括,捐贈、保險、醫療及生育、災害損失、購屋借款利息、房屋租金支出等六項,其他五項幾乎用不到,民眾大多情況下若選擇標準扣除額,反而能扣抵更多稅,而租金支出扣抵的政策根本是「看得到,吃不到」。

呂秉怡建議,政府可將租金支出改為「特別扣除額」,讓房客可同時享有標準扣除額外,還能享受租金扣抵的優惠。他認為,更應將扣抵額從原本的12萬提高至30萬,才符合當前租屋市場的價位水準。

納入消保法

此外,呂秉怡指出,出現租賃糾紛時,現行《租賃條例》明訂「出租人或承租人得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調處,並免繳調處費用」。但實務上,該調處服務根本乏人問津,民眾深陷糾紛時,反而多向如法院、地方調解委員會或依照《消保法》尋求協助,而其中最具有效的調解管道當屬消費者保護法,有85%的糾紛都能調解成功。

崔媽媽基金會董事陳俊漢直言,《租賃條例》中的調處機制根本是「形同具文」,是沒有用的條文。而且法律規定,如果房東有反覆出租的行為,就可以視為「業者」,受到《消保法》規定。而為了減少驗證出租事實的作業流程,他呼籲,刪除原有的調處制度,並明文應規定租賃爭議準用《消保法》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