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也要打知名度 不惜犧牲偵查原則

簡嘉佑 2022/01/20 16:20 點閱 8201 次
高雄警察局傳出惡劣績效制度,要求基層員警博新聞版面。示意圖。(Photo by Lennon Ying-Dah Wong on Flickr under C.C. License)
高雄警察局傳出惡劣績效制度,要求基層員警博新聞版面。示意圖。(Photo by Lennon Ying-Dah Wong on Flickr under C.C.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警察為了績效,也要跟明星一搏媒體版面!民間司改會與民間組織於20日召開記者會指出,高雄警察局統計警員正向新聞數量,作為基層員警的績效考量,導致有警員不惜犧牲「偵查不公開」原則也要一搏媒體版面。司改會呼籲,警局應取消不當的績效要求,政府機關也應成立相關委員會,建立合理的績效制度。

媒體版面做績效

民間團體指出,去年收到了來自基層員警的檢舉,表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對所屬分局及人員要求員警「要多發布甫查獲之刑事案件新聞」,甚至還作出「各外勤單位正面新聞統計」之排名,並且給予「核分」。

司改會取得警局內部資料顯示,高雄市警局從104年開始就有「警察的媒體績效」,會進行每週評比、排名與檢討,對基層警員形成龐大的壓力,導致警員都只想「辦大案」、會想著怎麼「上新聞」。

司改會表示,這些不合理的要求,已迫使基層員警為符合長官要求搶新聞版面,而出現多件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情形。如在新聞影片畫面中,可見到開槍警察的第一人稱視角,明顯為該員警身上密錄器的影片,但根據法律規定「偵查中的影音資料」是按例不得公開的。

惡劣制度四大檢討

司改會等團體四大呼籲,一、高雄市警局應取消不當績效要求,並徹底檢討績效制度及「偵查不公開原則」的落實;二、警政署應督導高雄市警局的不當績效要求,並加緊評估其他縣市警局的績效要求,並檢討有無不當項目。

三、行政院內政部應盡速成立中央警察績效委員會,建立科學化、合理化的績效制度,提升警察辦案的專業及效率。四、各縣市政府應明確取消「警察媒體露出」的相關績效,並檢討現行績效要求,成立地方警察績效委員會。

高雄市警局隨即回應表示,發布破案新聞現有機制由警察局、高檢署、警政署、監察院都隨時監看新聞內容,若有違反情事會交由各縣市警察局督察單位著手調查,除檢視發布事由、事前審核機制及有無不當揭露情形,經調查有故違情事予以懲處,委員舉出個案部分,高雄市警察局也會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