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不只孕婦的事 促陪產檢假公平

簡嘉佑 2021/12/09 15:52 點閱 5670 次
立委范雲(中)呼籲,除了新增兩天陪產假之外,盼能夠提供配偶相應兩天的陪產檢假,落實性別平等。(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立委范雲(中)呼籲,除了新增兩天陪產假之外,盼能夠提供配偶相應兩天的陪產檢假,落實性別平等。(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勞動部近日提出新法,提高產檢補助次數,但僅將原有產檢假從5天提高到7天,而配偶仍只有零天的陪產檢假!生育改革聯盟理事長諶淑婷於9日抗議表示,「是不是只有等孩子出生後,配偶才能學著怎麼當父母?」盼配偶能在另一半懷孕期間就開始參與。立委范雲則呼籲,行政院應提供相應2天的陪產檢假,不能只是將生育的責任加諸於孕婦上。

懷孕不只一人責任

諶淑婷指出,「現代男性不是不願意負擔,而是被排除在外」,且生產過程並非只有醫院檢查而已,還有親職教育、生產課程等需求,所以才應將現行產檢假與新增陪產檢假,升級為「生產準備假」。

台北護理健康大學護理助產及婦女健康系教授高美玲也表示,整個懷孕過程有很多事項需要處理,「不只有生理上的需求,更需要心理上的滿足。」她說,研究有伴侶陪伴的懷孕、生產過程,將鞏固家庭相當重要。而且「準爸爸或伴侶能夠在孕育過程中陪伴另外一半的話,在面臨生產過程時就比較不焦慮,反而會更有信心。」

多元支持促要修法

多元教育協會副理事長李玉華指出,雖然產檢次數、產檢假的規定都有放寬,但對那些無法在醫院正常營業時間使用相關補助措施的家庭,才是資源更需要迫切投入的對象。她呼籲,政府能提供「孕前到孕後六個月連續性的多元支持,包括助產、護理與醫生的專業團隊,以供各方面的專業諮詢。」

不是國際常態

勞動部於9日則對本次記者會訴求回應說,「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對於男性受僱者已訂有陪產假、育嬰留職停薪,以及家庭照顧假等促進工作平等相關措施,使父親也可參與養育兒女之過程。」

而且,目前國際上僅少數國家,英國、法國、葡萄牙等訂有「陪產檢假」規定,如給予至多3次陪產檢假。但絕大多數主要國家,如日、韓、美及歐洲多數國家並無相關規定。現行受僱者如需陪伴配偶產檢等事實需要,可請家庭照顧假或特別休假等方式處理,使其得以陪伴配偶產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