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鄧玉瑩台北報導】「香港法院要清算台灣蘋果財產,其中有近20年來拍攝台灣政經界人士隱私的新聞影片、照片,已危害到國安和個資問題,政府應出面處理。」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江旻諺25日在記者會上如此說。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邱文聰也認為,「這已非單純的商業訴訟,台灣司法、行政部門應重視。」
綠智庫經濟民主連合25日邀集學者律師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台灣政府與社會各界正視壹傳媒公司清算的嚴重人權與國安危機,並應立即採取因應措施,防止「港版國安法」插足台灣。對此,台灣蘋果日報暫無人回應。
港院清算台灣蘋果
今年6月17日,香港政府依其《港版國安法》,凍結香港壹傳媒及其下三家子公司資產,並以「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為由,逮捕5名公司主管。接著9月底,港府財政司長向香港法院提交清算解散壹傳媒的聲請。
香港法院10月15日決定先指派安永會計事務所2名會計師擔任壹傳媒臨時清算人,並訂於12月15日進行審理。臨時清算人於11月10日發函給台灣蘋果日報,要求清點移交資產,同時更換改派譚競正和文景城擔任臨時清算人,其中譚競正目前擔任中國西部水泥等多家中國企業董事。
影檔恐涉及個資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江旻諺指出,台灣蘋果日報20年來拍攝大量企業、政治、影劇界人物隱私影片及政治社會新聞評論檔案,中國方面想透過法院程序取得這些資料,恐做為日後對台灣分化打擊、認知作戰、政治威脅的籌碼和工具,他呼籲台灣蘋果主管要堅持抵抗,不要輕易交出重要資料庫。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律師賴中強則表示,香港法院要求台灣蘋果日報移交資料,根本不合法律程序,因為判決未確定、清算庭壹傳媒無人出庭、新聞資料庫並非移交項目、台灣蘋果非壹傳媒直接子公司,最重要的是,台灣法院至今尚未審查通過此案。賴中強建議文化部依《個資法》規定,限制台灣蘋果交出相關資料庫,同時內政部不應允許清算人入境執行勤務。
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邱文聰表示,這已經不是單純的商業訴訟糾紛,臨時清算人這次行動所代表的意義有兩個,一是視台灣蘋果日報為犯罪工具,要予以沒收所有資產,第二是中國法院勢力想藉此延伸到台灣來。不過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外國法院確定判決內容,若違背中華民國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可裁定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