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籍公投法送立院 年底來不及適用

呂翔禾 2021/09/30 20:26 點閱 2713 次
行政院30日公布不在籍公投草案,但目前僅開放移轉投票,未開放境外與通訊投票。圖為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中選會粉專)
行政院30日公布不在籍公投草案,但目前僅開放移轉投票,未開放境外與通訊投票。圖為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中選會粉專)

【台灣醒報劑者呂翔禾台北報導】年底4項公投還是要回戶籍地投票,不能採取不在籍投票。政院30日送交《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至立院,若通過,未來將可以「移轉投票」,在戶籍地以外之縣市投票,需於公投前2個月提出申請,但通訊投票與境外投票仍不開放,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表示,最快於2023年開始適用,因此年底4項公投並不適用。

採取移轉投票

中選會表示,依107年1月3日修正公布之公民投票法第25條規定,主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之,其實施方式另以法律定之。因此特別擬具「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於全國性公民投票實施不在籍投票,方便投票權人履行參政權利,確保公民投票權行使。

中選會指出,草案規劃以採行移轉投票方式實施不在籍投票,有投票權人一律納入適用,符合投票權人資格者得備具申請書,於公投投票日前60日,向戶籍地之選舉委員會提出申請;而設籍或因工作、就學等因素於山地、離島或偏鄉地區之民眾,可在同一縣市之他鄉(鎮、市、區)投票。

不開放通訊投票

不過李進勇表示,修法程序加上行政程序準備恐至少花費半年到8個月,因此今年年底的4項公投來不及適用不在籍投票,最快將會是2023年(下次公投);李進勇也說,通訊投票與境外投票唯恐造成政治動盪,因此仍決定不開放;目前粗估可適用者約有190到200萬人。

由於台商、國民黨對於不在籍投票有很大期待,盼望能開放境外不在籍投票,媒體好奇李進勇未來在立法院如何說服在野黨立委?李進勇解釋,美國也推行通訊投票,因此而產生的政治紛爭已經解決,但台灣不見得能處理,且通訊投票是否符合秘密投票與符合投票人意願還需要有更大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