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走廊》女檢相驗屍體甘苦多 穿衣也是學問

鄧玉瑩 2021/09/28 19:05 點閱 3581 次
檢察官的工作主要在偵辦犯罪,相驗屍體是偵辦中的一環。圖為臺北市長柯文哲參加「臺北市相驗暨解剖中心」啟用典禮畫面。(台北市政府提供)
檢察官的工作主要在偵辦犯罪,相驗屍體是偵辦中的一環。圖為臺北市長柯文哲參加「臺北市相驗暨解剖中心」啟用典禮畫面。(台北市政府提供)

【台灣醒報記者鄧玉瑩分析報導】檢察官的工作主要在偵辦犯罪,相驗屍體是偵辦中的一環,對部分女檢察官來說,是一個不容易過的關卡,遇到不堪入目的遺體,多會讓人毛骨悚然、整天食不下嚥。

相驗遺體心驚驚

臺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吳萃芳說,在司法訓練所時,相驗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項就已是課程之一,只要心中想著「一切都是為了找出真相」,就沒有怕不怕這件事情。然而,話是這麼說,實際操作時,內心戲還是很多。

通常警察局、醫院會向各地檢署報驗的遺體,都是「非自然死亡、疑似非病亡」案件,包括車禍、山難、水流屍、火災、棄置屋中、草叢等不明死因遺體,有的完整、有的面目模糊、爬滿屍蟲、有的支離破碎或塊狀。

「說真的沒有恐懼,是騙人的。」一名女檢察官私下說,她熱愛辦案,但每到輪值相驗前一週,就開始緊張,私下找好友檢察官幫忙代班;一名剛做完月子恢復上班的女檢則說,她的婆婆不高興她去看遺體,若是知道,就叫她先回娘家或是在外面住一晚,若直接回家,會「煞」到孫子。許多女檢因此在諸多身體或家庭壓力下,請調公訴組,或是執行科等單位。

不敢再吃泡麵

當然女檢中也出了不少女中豪傑,不畏內外阻力!一名內心調適的已經很好的女檢察官說:「其實很簡單,當天看到像什麼,就暫時不吃什麼。例如我已經很久不吃泡麵了,因為看起來很像蛆,滿滿的一碗!」另一名女檢察官則說:「我通常前一天和當天吃素,算是為往生者祈福,祈求當天辦案順利不卡關,也避免腸胃不適。」

往生者的死亡地點,對女檢也是一大考驗。多年前,在彰化縣一處水塘有孩童溺斃,漂浮在塘中央的遺體因泡水過久,警察用鐵鉤綁棍子去勾遺體,一勾皮膚就破。由於行程很滿,女檢等不到專業葬儀社人員出現,就先涉水、雙腳淹至小腿,才得以靠近遺體查看,勘驗死因。

盼給死者一個交代

當年一分發就到花蓮的吳萃芳主任說,她的第一個相驗案件就是被砂石車輾過的遺體,她一直跟自己說「要給死者一個交代」,戰戰兢兢地辦完全案。

最令她難忘的是,一名老農被燒死在梨山上一處懸崖下,為了查有無他殺,她指示警員不能移動遺體,她坐車數小時到山上後,和數名警察、山青,被吊在綁在欄杆上的繩索滑下15公尺的山谷,徒步到現場勘驗拍照完後,再攀繩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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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當她回到地檢署已經夜幕低垂。吳萃芳說:「這條路是自己選的,既然選了,就負責到底,好好辦完一個案子,給家屬和死者一個交代。」

也有女檢很大膽,四處翻找想找出屍體!當年承辦台中殺害分屍女保險員兇殺案的嘉義地檢署檢察長張曉雯,接受家屬報案失蹤後,雖然鎖定兇嫌,並從兇嫌陳金火口中得知陳吃過死者的肉,還說「人肉鹹鹹。」

懷孕可暫停相驗

但她在犯案住所翻找多次,就是找不到遺體或屍塊,最後在法官許旭聖「突發奇想」和推理下,挖開兇嫌住所馬桶下的化糞池,才尋獲一堆屍塊,經DNA鑑定,確實是死者的。

「懷孕」是女檢座一個很大的關卡,不僅行動不便,頻尿、孕吐等症狀,常讓她們難以執行相驗工作。過去長官會視狀況將她們調離偵辦業務,或是請同事暫代,不過隨著女檢察官人數日益增加及檢察官數量補足後,各地檢署開始在內部管理辦法中,明文規定懷孕時可停止相驗業務。

相驗穿衣原則

一名資深女檢察官說,為了尊敬死者,出門相驗一定素衣素褲、平底鞋,材質以化學纖維為優,避免毛料、棉質,因為這類自然材質容易吸收現場味道,回家怎麼洗,那股屍臭味就是洗不掉。

有經驗的老手,會多帶一套衣服或鞋子,在回家之前,先回到各地檢署內沖洗室沖澡、更衣、丟棄踩過屍體地面的鞋子,全身梳洗乾淨再回家。

法醫高大成說,女檢在相驗時會展現女性心細的特質,看到一些一般人沒注意到的小地方,還會仔細詢問,所謂「魔鬼藏在細節裡」,她們往往因此把案件辦得更完整,就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