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馬太福音記載耶穌期許基督徒,要在世上作鹽作光,這意思是要以無虧的良心參與社會,並成為美好見證,不是為自己,乃為榮耀天上的父。
媒體在民主社會裡一直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而有行政、立法、司法之外的「第四權」的期許。然而在台灣社會,許多媒體在政治光譜上非藍即綠,以致往往淪為政權的附庸,要不成為啦啦隊,或者就是打手,專打異己。
《台灣醒報》在如此的媒體環境下創刊,扎根台灣至今十三年,純就媒體經營而言是十分不容易的事;而更特別的是,這份報紙是基督徒辦的,能夠獨立於藍綠之外,不畏權勢,以心靈誠實來報導台灣內外大小事。
我期待《醒報》能夠有更多更好的內容、更精闢獨到的評論,成為台灣社會的鹽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