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餐廳 13 日起恢復內用,但須落實隔板、社交距離。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吳秀梅指出,餐廳可設置隔板隔間,以及符合相關指引的情況下恢復內用,若無法採行隔板,桌與桌之間應保持 1.5 公尺的距離, 且若場所出現確診者,一律停業 3 日,且恢復後 11 天內僅能提供外帶。
恢復餐飲場所內用
現階段餐飲場所可提供外帶服務,但自13日起,餐飲業若要提供內用服務,請配合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包括以下五項條件:一、人員健康管理(人員造冊、分流上班、健康監測計畫、體溫量測、鼓勵使用台灣社交距離 APP等);二、人員衛生行為(落實防疫教育訓練、外場人員配戴口罩加面罩、內場人員配戴口罩加帽子、保持用餐距離)
三、環境清潔消毒(環境清消計畫、定時環境清消、增加廁所清消頻率);四、顧客用餐管理(實聯制、衛生防護、用餐距離、調整工餐方式、管制人流、避免餐點及收付款交叉污染、提供酒精類飲料進行營業時間管制)五、應變措施(人員造冊、擴大風險管控、配合疫調,接受篩檢)等。
此外,吳秀梅指出,只要顧客或工作人員確診,則一律暫停營業至少 3 天,且恢復營業後的 11 天內暫停內用、改行外帶,並進行環境消毒(一日 2 次以上),且從最後一名確診者離開場所次日至 14 日止,非密切接觸者每 3 到 7 日需進行篩檢;若確診者為工作人員,則確定病例極可能接觸人員須暫停工作,密切接觸者也應進行居家隔離並進行採檢。
餐點改採套餐
另一方面,交通部交通部次長陳彥伯進一步提到,在國道服務區的餐飲場所方面,同樣遵循餐飲業相關規範,但餐點需以套餐形式提供,新增人流管制,並以服務區面積、每人3.5平方米進行控管,停留時間也希望控制在 1 小時內用餐完畢,高鐵、台鐵的用餐區也同樣限制停留時間。
經濟部次長陳正祺則表示,百貨美食街同樣需遵守餐飲場所指引,採取套餐方式供餐,且入口應進行容留人數管理,且希望每人至少保留一坪的空間,共同用餐區容留人數以總座位數1/2為上限,傳統市場及夜市仍禁止試吃活動及禁止邊走邊吃,且不得共食,或讓顧客自助取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