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金給雇主漏洞多 時力籲逕付勞工

呂翔禾 2021/06/29 13:19 點閱 3704 次
時代力量29日的記者會揭露雇主私吞員工紓困的案件,並呼籲政院將紓困直接匯給勞工。(直播截圖)
時代力量29日的記者會揭露雇主私吞員工紓困的案件,並呼籲政院將紓困直接匯給勞工。(直播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給勞工的紓困卻給了雇主,雇主私吞卻無罰則?」時代力量29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他們接獲陳情爆料,有雇主從去年開始就私吞員工紓困金,今年被爆後才勉強發還給員工,還有電影院員工至今仍未拿到文化部紓困,他們建議政院將紓困直接發給勞工,並落實查核機制。

給雇主易產生私吞

接獲爆料的時力高雄市議員林于凱不滿說,從去年紓困2.0開始,政院推動許多紓困方案都是將錢先匯給雇主,再由雇主分配給勞工,但這很容易產生雇主私吞的情況,他們在高雄接獲爆料指出,某計程車行連去年的紓困都沒有發給員工,直到司機問了其他車行員工才發現不對勁。

「明明只要打電話問一下的事情,怎麼會發生這種狀況?」他也批評如監理站等第一線核發紓困金的機關沒有善盡查核義務,導致會有雇主私吞紓困金的狀況,以這次接獲通報的個案為例,私吞的紓困金就高達175萬,而且該雇主被查獲後,主管機關也無法裁罰,只能要求其將紓困金返還。

盼直接發給員工

林于凱指出,此雇主還在申報紓困時,私下幫員工用其他私章填寫申請文件,因此他們呼籲教育部、勞動部與經濟部等紓困機關要對此制訂罰則。另外,時力立委陳椒華則建議政院,在雇主申請紓困時將勞工薪轉帳號加入呈報的造冊附件中,就可以讓勞工直接獲得紓困,避免雇主私吞紓困金。

在政院推出紓困4.0時,勞工團體工鬥就曾建議,政府應該給予受僱勞工申請紓困的發動權,或開放由勞工向政府通報後,再由主管機關輔導企業申請,並將企業申請紓困的資料公開上網,包含事業單位名稱、申請補貼項目及數額等,讓受僱勞工自行查核,才能解決「雇主不申請,勞工吃不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