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丁耍特權? 立委:施打資格應明確

林志怡 2021/06/10 14:28 點閱 4263 次
高風險工作者尚未全數納入疫苗目標群,卻頻頻傳出特權接種爭議。(Photo by Alachua County on flickr under CC1.0)
高風險工作者尚未全數納入疫苗目標群,卻頻頻傳出特權接種爭議。(Photo by Alachua County on flickr under CC1.0)

【台灣醒報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行政院前發言人丁怡銘接種新冠肺炎疫苗,鬧出插隊接種特權爭議,立委呼籲政府將施打資格與定義說清楚、講明白。對於丁怡銘的插隊行為,民眾黨立委張其祿直批,給社會的印象「非常差勁」。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也強調,對於疫苗施打順序與插隊事件,「總統應該給社會一個交代。」

七大類別曖昧不清

張其祿、陳椒華都質疑,所謂疫苗接種的第二類人員,「維持防疫體系運作的中央及地方政府重要官員」定義曖昧不清,呼籲負責單位把接種條件說清楚。民眾黨立委賴香伶則進一步呼籲,政府應將所有高風險工作者明確列入疫苗接種目標群。

此外,張其祿說,行政院說丁怡銘因為參與中央及地方防疫會議、與行政院院長蘇貞昌及衛福部長陳時中長時間接觸,所以有打疫苗的必要,「用這個標準,113位立委,尤其是衛環委員會的立委,是不是也該先打疫苗?」

張其祿無奈表示,總統蔡英文日前才發文呼籲民眾「輪到你,再去打」,「丁丁真是個人才,很多問題都還沒解決,卻有超多特權,實在不懂為什麼,現在好像長官說了也不算數了。」

陳椒華則進一步指出,指揮中心9日公布的第七類目標群也大有問題,所謂的「國安單位」的定義、外送人員是否屬於第七類等,都有待政府解釋,。

高風險群還沒列入

另一方面,日前壹電視攝影染疫猝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因此表示會持續爭取列入第七類優先施打疫苗對象。對此,賴香伶指出,媒體工作因為疫情緣故,風險等級大幅提升,但不可能行使勞基法的退避權,因此應提供積極保護與防護,列入優先施打的目標群。

對於丁怡銘特權接種事件,賴香伶在記者會上哽咽痛批,丁根本沒對防疫出力,但至今第一線採訪的媒體、進行相驗的檢察官及經手苗栗移工案的勞檢員紛紛染疫,卻沒疫苗可打,呼籲政府將所有高風險工作者列入目標群,「政府需要導正觀念,我們不要看到更多人因為職場而倒下,希望儘速得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