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特派員劉東皋台中報導】「重罰2千萬,移送負責人!」台中火力發電廠3號機6日下午5時左右確定開始投煤發電,未遵照台中市政府的停工命令,市府環保局昨晚進廠稽查確認,違規事證明確,依「空污法」重罰最高2000萬元罰鍰,並函送負責人偵辦。但台電7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中火重啟燃煤機組合格合法,認為台中市府的裁罰,只是在浪費國家行政資源。
盧秀燕在出席活動時受訪表示,中火每部機組1天需投入約4000公噸煤炭造成嚴重空污,對市民健康造成傷害。市府全力整治空污,已讓中部空品逐漸進步,這是一條非常艱辛的路。市民的健康是國家大事,不能當成地方的事情,中央應向市民善盡說明,有必要重啟也需獲大家同意。
中火在5日晚間無預警啟動3號機組,環保局即前往稽查,當時中火以柴油燃燒點火預熱,考量其違規情節,予以處分300萬元並命停止操作,昨日下午已送達裁處書。但依台電6日晚上7時的資料顯示,3號機組發電量已達該機組裝置容量10%,環保局主秘江明山隨即率隊稽查,確認投煤且已併聯發電。
環保局表示,台電公司針對中火3號機組至今未重新提出許可申請,仍屬許可證遭廢止狀態。另依環保署空品監測結果,昨日下午5時起,中火下風處的彰投雲南等地區已有部分測站空品不佳達「橘色提醒」或「紅色警戒」等級,預報中部及雲嘉南地區今日空品仍有達「橘色提醒」等級之虞。
不過,雖然環保局祭出重罰並移送台電負責人,台電依然堅持合法重啟燃煤機組,對於罰款,根本不理睬。環保局主秘江明山受訪時指出,去年台中環保局即曾針對中火2號機組違反空污法的部分,裁罰2千萬元,並移送法辦,但檢察官至今未起訴,中火也遲未繳納罰款。
此次針對3號機組的重啟,市府分別裁罰300萬與2000萬元,合計2300萬元,環保局仍將依法先行將裁罰公文送達台電,後續才會有移送司法的行動。對於台電遲不繳納罰款、市府裁罰動作恐怕失去遏阻作用,江明山表示,市府只能靜待高等行政法院與司法的裁判結果;但市府仍要表達嚴正立場。
對於台中市府堅持開罰的行動,台電發言人張廷杼表示,中火重啟2。3號機組本就合法合格,且中火機組重啟是依據全國供電系統的需求進行調度。台中市續針對中火重啟3號燃煤機組探裁罰手段,台電不能接受,一定會採取行政救濟以維護自身權益;市府持續的裁罰,只是浪費國家行政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