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創新條例初審通過 附帶決議禁合作中資企業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103220272.aspx
立法院教委會今天初審通過產學創新條例草案,根據教委會附帶決議,學校申請設立研究學院時,不能跟中資企業合作,投入研究學院的資金也不能有中資。
教委會初審通過產學創新條例,預計1個月內完成朝野協商,之後將進行二讀、三讀等立法程序。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朱俊彰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創新條例草案明定由研究頂尖的國立大學與研發領先的企業合作設立國家重點領域學院,希望大學辦理產學合作時能有創新空間,並引導企業將研發資源投入產學合作,在可防可控場域下小規模漸進推動。
回應:近來中資滲透、產業人才遭挖腳的事件頻傳,為了避免上述情事發生,教委會有附帶決議,規範大學合作企業不得與中資企業合作,企業投入的資金也不能有中資,在防止中資滲透方面應能有一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