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汙染 籲成立專責機構

臧品安 2021/02/02 19:52 點閱 2976 次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洪申翰、陳素月召開「事業廢棄物管理與市場流向追蹤」公聽會。(photo by 臧品安/台灣醒報)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洪申翰、陳素月召開「事業廢棄物管理與市場流向追蹤」公聽會。(photo by 臧品安/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臧品安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洪申翰等人2日召開「事業廢棄物管理與市場流向追蹤」公聽會指出,廢棄物棄置不僅因處理量能不足,還包括清除處理機構管理、再利用產品與市場媒合等問題,應建立完善機制讓企業遵循;環團建議成立廢棄物管理基金,解決管理經費不足的問題。

廢棄物問題嚴重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表示,廢棄物棄置問題嚴重,若從表層來看,民眾看到廢棄物棄置流竄,業界則看到廢棄物處理量不足,還有許多中層、深層問題,包括清除處理機構管理、再利用產品與市場媒合等問題。他強調,若無法幫事業廢棄物找到好去處,永遠只能在末端處理廢棄物,應建立一套完善機制讓企業遵循。

「事業廢棄物隨意棄置的個案非常多!」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副教授黃煥彰舉例,屏東土資場內藏有有害事業廢棄物,屏東縣環保局卻說是玻璃砂;桃園市政府核准的玻纖樹脂粉料金屬總含量近10%,超出銅TCLP溶出標準,環保署將焚化爐底渣取了「低密度透水性混凝土」的名稱,讓業者隨意棄置焚化爐底渣,痛批出最大亂子的就是環保署。

建議成立管理基金

對於事業廢棄物管制,黃煥彰提出5點建議,一、環保官員須誠實稟報;二、用進步的科學技術來處理;三、用AI管理處理事業廢棄物流程;四、增設監視系統避免廢棄物傾倒,例如針對台61;五、建工業區需同時建掩埋場。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指出,針對非法棄置廠址沒錢清理、廢棄物流向管理人力與經費不足等問題,應成立廢棄物管理基金,作為廢棄物源頭減量、清理技術研究發展的獎勵和補助,以及廢棄物污染受害者的損害補償,並建議修正廢清法46條,加強對違法者的處分。

籲建立專責單位

中華民國廢棄物清除處理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副秘書長羅明順則表示,希望政府建立專責單位,且政府主管單位不可再用廢清法母法認定事業廢棄物之處理權責在產生源(事業單位),實務上在處理量能不足或不均的情況下,合法業者將無處可去。

洪申翰總結,應儘速推動廢清法修法,研擬事業廢棄物管理基金的可行性,建立協助事廢處理的財務工具,強化資源化產品與再利用產品審查、流向追蹤與市場媒合,並將環保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地方政府的權責分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