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修法禁反朝文宣 遭批限制言論自由

臧品安 2020/12/15 17:18 點閱 2352 次
《朝韓關係發展法》修正案規定禁止在軍事分界線一帶散發傳單等,否則將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萬韓元以下罰款。(photo by自由朝鮮戰士臉書)
《朝韓關係發展法》修正案規定禁止在軍事分界線一帶散發傳單等,否則將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萬韓元以下罰款。(photo by自由朝鮮戰士臉書)

【台灣醒報記者臧品安綜合報導】南韓修法禁止在軍事分界線一帶散發反北韓傳單,遭質疑限制言論自由。南韓國會14日通過《朝韓關係發展法》修正案,規定禁止在軍事分界線一帶散發傳單、對北韓擴音器廣播等,否則將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萬韓元(約合新台幣77.5萬元)以下罰款,被脫北者及人權團體質疑侵犯言論自由。

立法禁發反朝文宣

根據《韓聯社》報導,南韓國會14日召開全體會議,在席議員187人以全票贊成通過《朝韓關係發展法》修正案。修正案規定,在軍事分界線一帶散發傳單、對北韓擴音器廣播等違反韓朝首腦達成的協議時,將被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萬韓元(約合新台幣77.5萬元)以下罰款,法律最快在3個月內生效執行。

報導指出,佔據174席的民主黨和開放民主黨等泛執政圈政黨的議員參加表決,國民力量黨議員則缺席。國民力量黨認為這個修正案限制了言論自由,但共同民主黨認為,這是保障韓朝邊境地區公民安全的必要措施。該法案最終取得五分之三以上在席議員,即180人的贊成,獲得通過。

為外交犧牲言論自由

脫北者團體也紛紛抗議該法案的通過,其中「自由朝鮮戰士」領導人朴尚學表示,將持續空投反朝文宣。人權觀察組織則批評南韓政府不應為了南北韓外交,犧牲民主原則。

過去北韓一直對南韓空投文宣一事非常不滿,在今年6月,還因韓國某些團體持續發送反朝文宣,憤而炸毀開城工業園的兩韓聯絡辦公室,中斷兩韓所有聯絡管道,北韓領導人金正恩的胞妹金與正也要求南韓政府須立法禁止脫北者團體散發傳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