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甲爐碴違規深埋 立委盯環署開罰

祝潤霖 2020/12/07 16:05 點閱 3035 次
針對已確認8個點在地下2公尺多都發現爐碴,台南環保局卻仍不認定違法,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中)質疑是否護航?。(photo by 陳椒華立委辦公室)
針對已確認8個點在地下2公尺多都發現爐碴,台南環保局卻仍不認定違法,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中)質疑是否護航?。(photo by 陳椒華立委辦公室)

【台灣醒報記者祝潤霖台北報導】「是否不敢認定學甲爐碴為不法填埋廢棄物?」針對11月30日台南地檢署、環保署、台南市環保局至學甲工業區開挖,已確認8個點在地下2公尺多都發現爐碴,台南環保局卻仍不認定違法,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7日質疑,是否受到高層壓力在護航不法?環保署回應,爐碴作為基底要有隔離層,應由環保局和工業局一起認定。

填埋爐碴汙染地下水

陳椒華委員表示,9月26日工業局已函覆台南環保局,2010年8月修法後爐碴不可作為填地材料,而一般鋪面的基底層僅約20~30公分,如果爐碴填埋2或3公尺多會汙染地下水,也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為何黃偉哲市府官員忽略地下水汙染,還要問工業局掩埋超過2公尺還可稱為基底層?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痛批,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自2011年2月起,即不允許電弧爐煉鋼爐碴用於工程填地,「但鋪面工程之路基為土壤者,需先以其他工程材料隔離,不得有直接接觸土壤致生與其混合改變土壤性質之再利用用途」,「這幾處爐碴地是要做工廠,明顯是基地填築行為,根本不符合鋪面用途!」

鋪面硬抝為基底配料

謝和霖表示,鋪面工程基底層厚度須考量交通荷重、材料特性(如路基土壤性質與承載能力、鋪面材料品質與承載特性)、氣候與環境等。而11月30日於學甲工業區興業段61、240地號開挖的點,爐碴深達2公尺,這樣還能叫鋪面嗎?台南環保局為何不深究這批爐碴是否包含不鏽鋼還原碴?

行政院公共工程會科長徐肇晞表示,鋪面工程基層底層需遵循規範,且性質須符合CNS15358,一般而言,道路面層加基底層小於一公尺。工業局陳良棟副組長表示,少見如此厚的「鋪面基底層」,從照片看不出是否有隔離層。

環保署廢管處黎揚輝科長表示,爐碴作為基底要有隔離層,應由環保局和工業局一起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