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移工確診多 阿中:暫緩入境兩週

臧品安 2020/11/30 17:58 點閱 4635 次
指揮官陳時中表示,鑑於印尼疫情嚴峻,12月4日起將暫停引進印尼移工來台工作二週。(疾管署提供)
指揮官陳時中表示,鑑於印尼疫情嚴峻,12月4日起將暫停引進印尼移工來台工作二週。(疾管署提供)

【台灣醒報記者臧品安台北報導】印尼移工確診頻傳,指揮中心宣布12月4日起暫緩印尼移工入境二週。指揮中心30日宣布新增24例新冠肺炎境外移入病例,其中有20例自印尼移入。指揮官陳時中表示,鑑於印尼疫情嚴峻,12月4日起將暫停引進印尼移工來台工作二週;若無法提供核酸檢驗(PCR)陰性證明,須有正當理由並主動切結,否則將裁罰1萬至15萬元。

暫緩引進印尼移工

指揮中心30日宣布新增24例新冠肺炎境外移入個案,移入國家分別為印尼20例、美國2例、英國及菲律賓各1例。指揮中心表示,因應近期印尼境外移入個案遽增,指揮中心於11月27日請衛生單位針對集中檢疫場所的印尼籍移工進行全面性採檢,共計採檢939人,其中916人陰性、23人陽性(3人已於11月29日公布,20人於30日確診)。

陳時中表示,鑑於印尼新冠疫情嚴峻,為維護國內防疫安全及減少印尼籍移工境外移入病例持續發生,自12月4日至17日,將暫停引進印尼籍移工來台工作二週,並視當地疫情,再評估是否自12月18日起減半原印尼籍移工每週入境人數;另外,是否會進一步加強管制或恢復常態引進,則視疫情滾動檢討。

正當理由不予裁罰

針對12月起秋冬入境新規定,陳時中說,如果因特殊因素,無法提供登機前3天內核酸檢驗(PCR)陰性證明,須提出文件證明非刻意避免檢驗並主動切結,入境後自費採檢可不受罰,指揮中心會研判是否合於「盡力而無法取得陰性證明」,但若無正當理由,將裁罰1萬至15萬元。

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補充,關於核酸檢驗陰性證明,航空公司目前針對國外旅客入境時,已經運行一段時間,航空公司也已掌握所需的資料與證明機構的名稱等;指揮中心若透過抽驗認為有偽造疑慮者,會轉交外館進行確認,若確認造假,不只依《傳染病防治法》罰1萬至15萬元,也可能追究偽造文書印文罪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