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養殖禁用瘦肉精 進口美豬牛卻准

祝潤霖 2020/09/07 17:08 點閱 4259 次
農委會公告乙型受體素為禁止國內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但牛及豬於國外使用萊克多巴胺不在規範之列。(photo by Pixabay)
農委會公告乙型受體素為禁止國內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但牛及豬於國外使用萊克多巴胺不在規範之列。(photo by Pixabay)

【台灣醒報記者祝潤霖台北報導】政府禁止乙型受體素(瘦肉精)的製造及販賣,但進口美豬美牛使用的萊克多巴胺例外!農委會7日正式公告「乙型受體素(β-agonist)為禁止國內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此外,也但書提及:「牛及豬於國外使用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不在規範之列。」

「為配合衛福部訂定進口豬製食品中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安全容許量,爰修正該會101年9月7日農防字第1011473960公告。」同時,農委會也重申,「國內不予核准申請於動物使用乙型受體素,此立場從未改變。」

農委會說明,8月28日所預告修正之草案文字內容,在預告期間引起大眾誤解,為避免造成困擾,及確保台灣養豬產業競爭力,故於7日公告將預告內容修正為「乙型受體素為禁止國內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牛及豬隻於國外使用萊克多巴胺,不在規範之列」。

「農委會與衛福部每年都成立計畫,執行畜禽產品藥物殘留監測,避免違規殘留情事發生,以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農委會強調,查獲違法使用乙型受體素者,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40-1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且主管機關應公布違規業者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及違規情節;若1年內再犯者,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