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降茶冒名黃瑽寧 主管機關坐視?

臧品安 2020/07/30 21:37 點閱 6119 次
馬偕醫院小兒科醫師黃瑽寧在30日的記者會上表示,三降茶廣告不實,自己並無代言。 (消費者基金會提供)
馬偕醫院小兒科醫師黃瑽寧在30日的記者會上表示,三降茶廣告不實,自己並無代言。 (消費者基金會提供)

【台灣醒報記者臧品安台北報導】網路不實廣告猖獗,消基會籲全民舉報。消基會與馬偕醫院小兒科醫師黃瑽寧於30日召開記者會,黃瑽寧在記者會上表示,三降茶廣告不實,自己並無代言。消基會秘書長吳榮達則呼籲行政院,應整合行政、司法等相關主管與檢調單位,將「一頁式廣告」完整納管,以確保消費者合理權益。

廣告受騙者眾多

「我是小兒科醫師,不是治療糖尿病的專家。」黃瑽寧無奈表示,「三降茶」廣告盜用照片,還將他改名成黃一寧,又結合「內容農場」編撰感人肺腑的故事,塑造他拯救幾十萬糖尿病病友的形象,導致許多長輩向他父親詢問相關消息。他也表示,已在個人臉書、個人YouTube頻道再三澄清,也向衛生單位檢舉、警察單位備案,希望不要再有人受騙。

黃瑽寧表示,三降茶一案,警察單位也表示無奈處,網頁伺服器在新加坡,email位置設於中國大陸,所有產品都從中國海外寄送,所以台灣境內找不到犯罪人,無法可管。他也說,曾看到病友在購買三降茶後,在業者網頁留言「小便的頻率變高、尿變多」,但業者竟回覆「正常現象,請繼續服用」,「這根本是草菅人命。」黃瑽寧說。

籲主管機關主動調查

消基會副秘書長黃鈺媖受訪時表示,業者販售食品若宣稱療效、誇大不實,違反《食安法》第28條,可依同法第45條處新台幣60萬至500萬元;平台業者依《食安法》規定不得陳列違規廣告商品,主管機關也可依同法要求限期停刊,若不停止刊登,處12萬至60萬元,可連續處罰。

另外,《藥事法》規定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刊播藥物廣告,違者可處20萬元至500萬元罰鍰,兩法擇一懲處。

吳榮達呼籲,主管機關應主動調查,整合行政、司法等相關主管與檢調單位,透過國際合作打擊跨國犯罪集團,並針對資金流向進行調查,以及給予刊登平台廣告審查機制與責任。他也邀請全民一同蒐集各平台的不實廣告,上傳至消基會的「不實廣告蒐集站」,端正不實廣告歪風。(網址:https://www.consumers.org.tw/false-ad-collectio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