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電從中央開始 能源治理應納前瞻

臧品安 2020/07/23 13:08 點閱 6700 次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祕書長楊順美呼籲,政府應將能源治理經費納入前瞻計畫的第二階段,把過去累積的成果繼續發揚光大。(photoby 臧品安/台灣醒報)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祕書長楊順美呼籲,政府應將能源治理經費納入前瞻計畫的第二階段,把過去累積的成果繼續發揚光大。(photoby 臧品安/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臧品安台北報導】「提升用電效率與節電,才是解決能源與環境問題的根本之道。」為解決能源與環境問題,能源轉型推動聯盟於23日召開記者會,呼籲中央政府必須儘速提出地方節電的長期計畫,提升各縣市在節電政策的權責與資源,並將地方能源治理經費納入前瞻計畫第二階段。

地方節電效果顯著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專員魏揚表示,從2015年到2019年節電率為3.68%,顯著優於尚未執行地方能源治理計畫的2012年到2014年(0.79%);如果只看用電高峰的7月到9月,則2019年住商部門每戶每月平均用電量與2015年相比,更有高達5.71%的節電率,顯見住商用電管理近年已逐漸進步,政府應持續推動節電計畫。

「縣市政府、地方政府在能源轉型方面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卉荀表示,3年節電計畫將在今年結束,未來地方能源治理能否持續下去,與政府挹注的經費息息相關,「是未來國家能源轉型及地方能源治理的關鍵。」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祕書長楊順美也表示,因為有編列地方經費和專業團隊的協助,各縣市才能發展能源量點政策,希望政府將能源治理經費納入前瞻計畫的第二階段,把過去累積的成果繼續發揚光大。

籲中央補助不間斷

爭好氣聯盟發言人石毓菁表示,近期中火事件爭議不斷,台中市府應訂立強制性的能源效率規範,並強制規定回流台商設置光電系統,才可能達成盧市府對民眾的減碳承諾,並呼籲,政府應從前瞻計畫中編列地方能源轉型經費,對焦協助台中市工業節能治理,並補助汰換耗能設備,導入能源管理系統。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林學淵呼籲,地方能源治理有3項關鍵,一是修訂能源管理法規,明確要求台電公司提供用戶用電資料;二是應提供持續節電與治理經費,以強化未來地方能源治理;三是培育地方能源專業人才,並培養公務體系具備相關知識,讓各地的節能政策能真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