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撐警執法權 蘇:憾事莫再發生

祝潤霖 2020/07/13 13:07 點閱 6291 次
行政院長蘇貞昌13日表揚警察防疫有功,不忘訓斥近日開槍、砍人事件頻傳,必須究責。(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
行政院長蘇貞昌13日表揚警察防疫有功,不忘訓斥近日開槍、砍人事件頻傳,必須究責。(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祝潤霖台北報導】「過去聚眾鬥毆只能依社維法罰2,000元,現在已修法加重處罰,盼憾事別再發生。」行政院長蘇貞昌13日表揚警察防疫有功,不忘訓斥近日開槍、砍人事件頻傳,必須究責。他也指出《刑法》第149、150條妨害秩序罪,已修法加重處罰,不再只是用《社維法》罰款,讓取締街頭暴力有法源依據。

修法後執法有尊嚴

「警察其實在各方面都表現非常傑出,全國對警察的印象節節升高,超過8成民眾都肯定警察。」蘇貞昌說,蔡總統一再交代,警察保護人民,政府也要保護、支持警察,就警察需要的人力、資源,需要破除的障礙,「我無不盡力!」大幅讓優秀的警察新人從學校出來完備警力,從警械、通訊器材的換新,連在高速公路上防撞的車輛,都動用預備金給予支持,

「過去在執法上碰到的種種困難,過去聚眾鬥毆只能依社維法罰2,000元,把警察當塑膠在開玩笑。」蘇貞昌表示,這次修法立院也全力支持,相關的各種法律面,讓各位在執法能夠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而且在執法上師出有名,能夠有配套的公權力進行執法,「蔡總統昨天談到警察同仁,也予以肯定、勉勵。」

蘇貞昌指出,《刑法》第149、150條妨害秩序罪,已修法加重處罰,今後警察人員針對街頭暴力、聚眾鬥毆等破壞社會治安行為,應迅速偵辦,以壓制街頭暴力囂張氣焰,維護社會秩序安定。

治安憾事莫再發生

「但我也要講幾句醜話,這些日子發生較多的治安事件,總統感到非常憂心,我也感到很難過!」蘇貞昌強調,既然《刑法》已經修改,警察有充分的權能力執法,「怎麼會10天開2次槍?」過去在夜店、舞廳多少會發生治安事件,「但怎麼會在同一地點再次發生?打架都不可以了,怎麼會在舞廳門口砍死人?」

蘇貞昌表示,獎勵要從底層開始,究責要從負責縣市及相關的主管開始,「為何這些份子不怕警力,如此囂張?」警察要拿出決心跟能力,不要讓這種憾事再發生,也要讓人民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