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臧品安台北報導】企業應負起社會責任,盡快裝設綠電!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9日表示,工總、工商日前對用電大戶條款中設置一定比例再生能源的規定表達諸多不滿,在面對極端氣候的挑戰下,使用綠能已成基本社會責任,呼籲用電大戶應進行能源轉型。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茹萍表示,在全球面對極端氣候的挑戰下,許多全球知名品牌已加入使用百分之百綠電的行列,例如Apple、Google,台積電也開始使用綠能,因此企業若欲延遲使用綠能的期程,恐給大眾不顧社會責任的形象,更將在國際品牌日趨重視供應鏈是否使用綠電的趨勢下,失去國際競爭力,甚至無法順利接單。
綠色和平組織特聘專案主任蔡篤慰指出,用電需求攀升已造成一連串的社會爭議,例如鄰近燃煤電廠居民擔憂空汙、台灣與國際減碳目標距離遙遠、電力建設引發的社會對立與環境損害等。蔡篤慰說:「非常多使用綠能的科技大廠股票都節節高升,它的成本雖然增加,企業形象卻更好。」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吳澄澄說,近來台商回流,預估2021年至2023年台灣將出現用電高峰,隨著民眾愈來愈重視環境生態、氣候等議題,若用電大戶沒有負起應負的社會責任,盡快裝設綠電,會使未來回流企業在台設廠的過程受到阻礙及遭遇民眾反彈。
現場環團呼籲,用電大戶應負起裝設綠電的責任,對環境生態創造正面效益,也有助於企業的永續發展,並對中小企業做出良好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