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美麗灣仲裁案 前後任縣長互槓

呂翔禾 2020/06/03 17:33 點閱 17305 次
針對美麗灣渡假村仲裁案,前後任縣長黃健庭、饒慶齡近日隔空交火。(維基百科)
針對美麗灣渡假村仲裁案,前後任縣長黃健庭、饒慶齡近日隔空交火。(維基百科)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綜合報導】針對台東美麗灣渡假村仲裁官司,台東縣長饒慶鈴近日透露「未來賠錢難以避免」,讓前縣長黃健庭在臉書上發文提醒饒慶鈴,官司結果尚未出爐前,發言要謹慎。美麗灣之前因環評爭議停建,業者與縣府為合約問題現正進行仲裁官司,黃健庭表示,仲裁進行中縣長要謹慎發言,否則恐影響仲裁庭作出對縣府不利的判決。

賠錢難以避免?

2003年開始,台東縣政府以BOT方式將位於卑南鄉共計6公頃的杉原海岸出租,由美麗灣公司負責投資興建,經營美麗灣渡假村,但在環評程序即引發許多爭議,遭到法院多次判決環評程序與建照發放皆屬違法。2016年4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台東縣政府准許業者復工的行政處分,業者與政府正因合約執行問題進行仲裁官司。

饒慶鈴近日在台東縣議會縣政總質詢時,回答縣議員陳志峰有關美麗灣仲裁案的質詢時透露「未來賠錢難以避免」、「傳出業者索賠金額上看10億元,目前也無法確定金額」。之後饒在臉書進一步貼文說:「為什麼經歷這麼多任縣長…(內文略)都解決不了問題?」
然後又提到:「錯誤已經是既成事實…(內文略),一定要想辦法,盡我所能解決。」

黃不滿饒輕率發言

對此,黃健庭在臉書上不滿說,美麗灣一直是合法建物,但因2次通過的環評皆被行政法院判定無效,因此無法做為飯店經營。從2004年簽約至今何時營運仍遙遙無期,業者曾提出解約仲裁以求停損。但因為美麗灣採BOT模式,政府提供土地,由業者出資興建並經營。既然要解約,業者要求政府補償損失是必然的。

他接著提到,台東縣政府要如何主張,來捍衛自己的權益是嚴正的課題。黃健庭說:「在我任內,關於美麗灣的作為都清楚向議會報告,當時的饒議長(饒慶鈴),從未表達任何指正,現在卻在臉書上把大家過去的努力說成『都是錯誤』,實在令人不解!更何況縣政府至今對仲裁案的態度,還是希望業者履約。」

黃建議幕僚應該提醒饒慶鈴,仲裁仍在進行中,要謹慎公開發言,「錯誤」、「賠償」等用語皆不洽當,更不能擅自推估買回金額,極有可能影響仲裁庭作出對台東縣政府不利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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