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儒集》杜絕企業肥貓 董監報酬應攤在陽光下

白丁 2020/05/07 16:00 點閱 2640 次

台灣勞工長久以來薪資偏低,但是上市櫃公司董監事酬勞發放亂象叢生,他們不需要每天上班,酬勞卻有比員工年所得高200倍的情形,甚至虧損嚴重,董監事卻照領高額酬勞,成為大肥貓,令人不平。

立法院最近修正通過證券交易法第14條條文,增訂企業編製年度財報時,須揭露公司薪資報酬政策、董監酬勞等相關資訊,以保障員工薪資合理性,並防止董監事不當領取超額報酬。希望本條文修正後,能夠徹底改善這些不合理的現象。

上市櫃董監酬勞可觀

台灣現在上市櫃公司總數已達1700家,今年發放股利總額達1.44兆元,其中有26家公司股利發放達百億元以上,董監事酬勞也相當可觀。以2019年上市公司為例,以中信金(2891)平均每位董事酬勞8988萬元最高,比2018年的7370萬元,成長21%,第二名是台積電4387萬元,第三名大立光3489萬元,第4名國巨3120萬元,第5名台新金3120萬元。

上櫃公司則由穩懋奪冠,平均每人領1190萬元,第二至第五名是龍巖、環球品、聖暉、中美晶,不過只有穩懋董監酬勞超過1千萬元,其他未逾千萬元。

公開透明才合理

董監事坐領不合理報酬,成為證券市場側目的肥貓,長久以來倍受批評,例如某ICT產業上市公司,員工平均薪資不到60萬元,董監酬勞卻高達1.2億元,平均每位董監事年領1千萬元,根本就是刻薄員工,圖利董監事。

陽光是最佳防腐劑,將董監酬勞全部揭露,讓投資人檢視是否合理,例如2018年國巨每位董監事酬勞竟然高達1.143億元,遠超過當年度台積電的4014萬元,該公司員工平均薪資卻是年領不到70萬元,引起輿論譁然,群起批評,2019年國巨自動減為3120萬元,低於台積電、大立光,也算是知所節制,不再過度自肥了。

虧損仍照領高薪

另外2018年有多家上市櫃公司虧損,但是2019年董監事領取酬勞卻毫不手軟。例如大同虧損高達106億元,董監酬勞卻亳不手軟,領取2321萬元,茂迪虧損67億元,董監事酬勞1072萬元,益通虧損10億元,董監酬勞1862萬元,逸達虧損5億元,董監酬勞1044萬元。

如何健全公司治理,建立權責相符的董監事責任制,防止董監事以權謀私,坐享不合理的酬勞金,同時也要保障員工合理報酬,改善台灣低薪現象,是金管會的責任,希望證交法第十四條修正後,上市櫃公司的員工薪資及董監酬勞能夠益臻合理化,過去不合理的肥貓現象,不要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