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案打燕也卡龍 政院一石二鳥?

劉東皋 2020/03/22 17:10 點閱 5198 次
盧秀燕要求中火依實際最高用煤量減4成,並要求除役2部燃煤機組,行政院原可有效化解,卻寧授盧以柄。(photo by 劉東皋/台灣醒報)
盧秀燕要求中火依實際最高用煤量減4成,並要求除役2部燃煤機組,行政院原可有效化解,卻寧授盧以柄。(photo by 劉東皋/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特派員劉東皋特稿】行政院日前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的其中三項條文宣告為無效。此舉不但授「盧」以柄,也讓台中市政府有理由砲轟行政院是製造空污的源頭,間接打了前市長林佳龍一記耳光,讓林變成了空口說白話的人。

中火本只剩兩點

行政院原本可以很快清理中火空污戰場,讓中火不再成為製造中部空污的箭靶,偏偏卻要把中部空污責任往自己身上攬,讓盧得再以中火空污為訴求,砲轟中央罔顧中部人健康。

中火問題原本已趨單純,只剩兩個癥結點需要解決。其一是,到底中火需依過去最高使用量、或依核可量計算減煤4成。依中火過去4年的減煤情況,即使採過去最高使用量計算,距減煤4成僅多出100多萬公噸。

從經營管理與合理邏輯推斷,台電在全國的電力調度與未來煤碳用量上,中火就無法再減少這100多萬噸的煤嗎?

行政院原可先要求中火提出合理減煤時程,將這100多萬噸煤分期減掉,再依上位空污法請台中市府於時程內不能再開罰,民眾至少會認為,行政院是有誠心要為中部人民解決中火空污問題。

中央動作卡到龍?

如今行政院自行宣告重要的自治條例法條無效,反而讓民眾感受,已獲台中民意機關通過的自治條例遭到中央的霸凌壓制。更且,讓環保團體最詬病的是,行政院還將自治條例第六條要求生煤堆置場所應以封閉式建築物為限,也宣告無效;基於地方環保需求與地方自治精神,此一法令並無違法或不合理之處。

行政院逕自解釋、宣告有利於地方環境保護的條例無效,是要置地方自治、台中市民於何地?同時也讓林佳龍所制訂的管制生煤條例成了雷聲大卻沒雨點的空包彈,讓他4年後成了一位失信於民的前市長。難怪地方有人認為,行政院此舉有如一石兩鳥,既想讓盧秀燕難以再施手腳,也讓林佳龍難堪,日後難以從台中再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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