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爭議環團怒批 罔顧中部人健康

祝潤霖 2020/03/19 14:24 點閱 8144 次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黃馨雯(中)表示,環境保護有因地制宜的必要,有賴地方立法機關因地制宜。(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黃馨雯(中)表示,環境保護有因地制宜的必要,有賴地方立法機關因地制宜。(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祝潤霖台北報導】「中部人吸的空氣跟北部人一樣嗎?」環保團體19日抗議行政院粗暴霸凌,片面宣告台中管制生煤條例條文無效。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譴責中央罔顧人民渴望中火減煤換好空氣的心聲,並表示黨團將提空汙法修正案,要求行政院撤回無理宣告,解決空汙法掐死地方減煤權限的錯誤。

中部人健康誰來顧

爭好氣聯盟發言人石毓菁表示,生煤條例公告迄今已逾4年,前3年林佳龍市長任內,中火減煤僅14%,等於進度只有1/3,第4年無法達成減煤4成的目標1,104萬公噸。如今行政院撕毀生煤條例來護航台電,還說讓要中火自主減煤,讓中部人對中火實際減煤4成的期望完全落空。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執行秘書吳慧君指出,據彰化線西測站的PM2.5空汙風頻圖,超過一半比例的PM2.5都來自北風和東北風,這些管制能夠保護中火下風處的彰化居民,減少含有重金屬的煤灰飄散到下風處良田上。而且台中電廠毒煤灰也都直接填埋到彰濱沿海,汙染海洋跟地下水。彰化人的健康權益誰來照顧?

法律政治據理力爭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黃馨雯表示,環境保護之所以有因地制宜的必要,在於每個地方的汙染、排放、自然環境承載量、發展需求、人口密度都不同,有賴地方立法機關因地制宜,地方制度法第18條的「直轄市自治事項」有明文規定。

「肺癌已成台中癌症之首,燃煤造成空汙為致癌主因之一,嚴重侵害人民生存權。」生態學會理事長王豫煌表示,依據憲法第24條「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被害人民也可就其所受損害依法向國家請求賠償。

陳椒華則表示,時代力量在2016年就提出空汙法第28條的修正案,主張地方政府「得」禁止或管制生煤的使用,在2018年空汙法大翻修時,也是一貫主張地方應有減煤權限,可惜不敵完全執政的民進黨團。行政院此舉恐涉及違憲,有待司法系統釐清中央地方法規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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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團體抗議行政院粗暴霸凌,片面宣告台中管制生煤條例條文無效,要求行政院撤回無理宣告。(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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