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施凱文台北報導】「齊頭式發放補助,真正弱勢者租不起屋!」立委吳玉琴、江永昌及邱顯智27日偕同多家社福團體,共同呼籲內政部儘速訂定「可負擔計算基準」,讓各縣市政府有依據可循,「真正的弱勢者才可以得到足夠的補助,負擔得起租屋。」
逾期1年未訂基準
民進黨吳玉琴、江永昌及時代力量邱顯智等立委27日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及社福總盟等社福團體共同舉辦記者會,眾人口徑一致要求內政部儘速訂定「可負擔租金基準」以讓各縣市政府可循法規分級補貼,照顧真正的弱勢族群,完整落實《住宅法》。
「現在已逾期1年多還沒完成,行政部門的確有怠惰的情況。」社宅盟召集人彭揚凱表示,內政部尚未依循《住宅法》規定,設立住宅補貼的可負擔基準,導致各縣市政府無統一的標準可依循。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孫一信則表示,目前的補助只要申請者符合標準就齊頭式發放,「這樣的設計很難真正幫到需要的人。」
目前政府已將租金補貼由6萬戶增加至12萬戶,並放寬所得標準,但補助不該只以戶數為目標,應回歸「公平合理、弱勢優先」的原則。芒草心慈善協會秘書長李盈姿即表示,從實務經驗可看到,社會住宅推出一系列的政策並無法照顧到如遊民等真正的弱勢族群,她說:「無家者可能連基本的租金都負擔不起。」
落後歐洲100年
「補助政策落後歐洲100年!」立委邱顯智忿忿表示,居住問題會影響到社會很多層面,是一個最基礎的人權問題。他說:「處理過許多家暴或受虐案件,看到許多弱勢族群因為居住環境差而導致生活陷入負面循環。」他也舉德國全面性的社會住宅政策為例,表示人民不必為居住問題煩惱,國家才會進步。
吳玉琴則呼籲,政府應儘速訂定「可負擔計算基準」讓各縣市有所依據,這對落實居住正義是有必要的,「否則弱勢者補助款不夠,他還是租不起房子。」江永昌則大嘆表示,「應該是設定可負擔計算基準達到了就給予,而不是讓大家被動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