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返中國復工 台幹有退避權

祝潤霖 2020/02/17 18:58 點閱 6435 次
針對台籍員工被迫返回中國復工,立委洪申翰(中)提醒勞工可主張給付拒絕權等退避權。(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
針對台籍員工被迫返回中國復工,立委洪申翰(中)提醒勞工可主張給付拒絕權等退避權。(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祝潤霖台北報導】「台幹被迫返中復工,恐成公衛上的巨大災難!」針對台籍員工被迫返回中國復工,民進黨立委洪申翰17日對有在中國設廠的台資企業疾呼,請勿在疫情尚未獲得控制之前,就把公司的員工派往中國復工。勞動部也回應表示,雇主應儘量避免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工作。

督促企業社會責任

洪申翰呼籲:1.在中設廠之台商應善盡防疫社會責任,在疫情未控制前,不可要求台幹返中復工,員工健康優先,落實廠區防疫。2.呼籲經濟部、勞動部等盡力掌握台商復工與台幹返中狀況,善用行政手段與法規保護台幹健康。3.呼籲勞工評估自身健康安全危害,勇於主張拒絕指派權,公司若有違法事實主動通報。

「企業都會有經濟的焦慮,但不應把台籍員工生命安全當作賭注。」洪申翰說,不能錢是企業在賺,風險成本由政府跟社會負擔,希望廠商能善盡防疫的社會責任。勞動部曾在指引中提出:「如非必要,應避免指派勞工前往疫區。」但缺乏後續具體的配套作為,如果企業一意孤行指派,能提供員工什麼保障?

洪申翰表示,經諮詢政大勞動法學者林佳和後,把在中國工作的台籍員工勞動狀況分為3個類別:1.短期出差任務性質,依《民法》483-1條,勞工可主張給付拒絕權。2.長期派任調動,勞動部應要求台灣公司遵守勞動部相關規範。3.純粹中國陸資公司上班,比較難以台灣法規手段協助,陸委會應要求海基會去了解,建立資訊管道以利協調。

合法行使退避權

「中國政府與在中廠區應提供足量口罩,不應要求員工從台灣私下運渡上繳!」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提到,有企業要求員工攜帶口罩回中國,並「上繳」在中廠區重新配給,反而讓台灣員工缺乏口罩,暴露在風險之中。政府限量國人出境得攜帶5盒口罩,是為了讓台灣人民在國外得以自保,不應被迫私下運渡防疫物資造成沉重負擔。
cari
在中設廠之台商應善盡防疫社會責任,不可在疫情控制前要求台幹返中復工(示意圖)。(photo by Flic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