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滲透法一籮筐 藍綠互批違憲

林祐任 2019/12/05 17:45 點閱 4268 次
目前立法院有9個版本與境外勢力滲透、併吞相關的法案,藍綠兩黨都互相指責對方倉促提案。(Photo by 影片截圖)
目前立法院有9個版本與境外勢力滲透、併吞相關的法案,藍綠兩黨都互相指責對方倉促提案。(Photo by 影片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林祐任台北報導】2020年總統大選在即,目前立法院一口氣有多個版本與境外勢力滲透、併吞相關的法案!包含民進黨團已逕付二讀的《反滲透法》,與將於6日排入議程的國民黨團《反併吞法》等。藍綠兩黨5日在立法院互相指責對方倉促提案,綠委李俊俋指出,《反併吞法》有違憲疑慮;藍委曾銘宗則批評,民進黨版的「敵對勢力」恐無所不包。

其他正在立法院審理的相關法案,包含時代力量黨團的《反境外敵對勢力併吞滲透法草案》、尤美女等人提出的《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草案》、王定宇等人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修正草案等。

登記制效果不彰?

李俊俋表示,民進黨團的《反滲透法》有三大特點,其一,不採「登記制」,即與外國勢力有代理關係的人士不需主動向主管機關登記。對此,美國和澳洲的學者皆表示,登記制實際上無太大效果,例如澳洲自2018年制定相關法案以來,僅有6件案子登記。

其二,針對行為,而非對象。李俊俋舉出過去的討論,常常糾結在如何認定誰是中共代理人,針對行為比較沒有爭議。其三,修補現有法律的破洞,例如政治獻金法規定政治人物不得接受中國資助,然而中國若透過台灣人資助卻無法可管。

僅有意圖會被定罪?

另對國民黨團的《反併吞法》,李俊俋指出規範模糊,甚至有違憲疑慮。例如第2條「意圖危害或干涉中華民國主權」等團體屬於敵對組織,「意圖危害」的規定不是針對行為,有如戒嚴時期的刑法100條「思想犯罪」復辟。

此外,李俊俋提到,《反併吞法》第3條中對於公務員和總統變更國號等言論之規定,有違反言論自由的疑慮。李俊俋也說,第4條「通謀敵對組織」的定義更是不清楚,小心過去曾赴中的連戰、吳斯懷,甚至進香港中聯辦的韓國瑜都可能有罪。

「主張」比「意圖」更嚴格?

但曾銘宗指出,《反滲透法》比《反併吞法》更有違憲的可能,如第2條「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或團體」,「主張」比「意圖」更侵犯到言論自由。此外,在《國家安全法》第5-1條「意圖危害國家安全…」,即有「意圖」入罪的相關規定。

對此,法務部參事張春暉解釋說,要看是否有違比例原則,未必違憲。司法院刑事廳法官張道周亦說明,法律上「意圖」指的是主觀上的陰謀,「主張」則是對外行為。

另關於敵對勢力,曾銘宗表示《反滲透法》恐將無所不包,反觀國民黨團的《反併吞法》中必須「經政府公告」的程序。曾銘宗說,《反滲透法》是將敵對勢力的認定完全交由檢察官,然而檢察官也是人,也有失查的時候,目前台灣檢方的定罪率僅6成,加上許多官司纏訟多年,恐造成無辜民眾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