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資金要匯回 專法條例有管制

施凱文 2019/10/14 14:51 點閱 16775 次
中美貿易戰進行中,政府因應海外資金大量流入做出防範。(photo by Pixabay)
中美貿易戰進行中,政府因應海外資金大量流入做出防範。(photo by Pixabay)

【台灣醒報記者施凱文台北報導】面對美中貿易戰許多台商鮭魚回流,大量資金湧入的同時,也可能會有熱錢湧入及「黑錢」的問題,政府今年8月實施《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防堵洗錢、人頭帳戶、人頭公司及不法資金在國際間流動,但專法設置同時也能為台商及個人做投資架構的調整。

海外資金專法

「現在大筆資金進來,要向經濟部提出投資計畫、投資期間要核備、投資完成後向經濟部報備即可退稅。」資成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巨峯表示,因應近年美中貿易戰,許多台商及個人資金回流,《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便應運而生,須符合反洗錢制度及反資恐等規定才能將資金匯入台灣。

近年反避稅、反洗錢、反資助恐怖主義的呼聲高漲,各國皆陸續立法以防堵不法資金在國際間流動,林巨峯表示,政府近年已開始對海外資金及公司實施規範,許多公司於免稅天堂設立,像是開曼群島、英屬維京群島等,已被要求須有實際運營活動,否則將被徹查。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副總李裕勳表示,政府看到大量熱錢湧入也擔心會有「黑錢」伴隨,層層把關是為了保護台灣商業環境,「申請回台資金不得購置土地或用於併購交易」能夠讓台灣企業及社會環境不受國際間湧入的大量資金襲擊。但每一個案也不盡相同,像是公司及個人資金匯回就有不同規範要遵守。

個人資金匯回時須注意,此筆錢是否屬於海外所得、是否已經課徵所得稅及是否逾課稅時間;公司資金匯回則是有諸多限制,且於2019-2020年回流的稅率僅8%,但2020-2021年即上升至10%。然而完成提報於經濟部後,可申請退稅將從4%來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