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祝潤霖台北報導】針對印花稅的紛擾,工商界29日宣告支持政府廢除印花稅,工商協進會的理由有三:一、廢除印花稅是政府既有承諾,二、印花稅已不合時宜,三、有重複課稅之虞。工商協進會表示,曾在5月21日面見行政院院長蘇貞昌時,建議廢除印花稅,行政院也予同意、並送請立法院審議。
廢除的三大理由,工商界說:
一、廢除印花稅是政府既有承諾
財政部於民國74年推動新制營業稅時,將營業發票徵收之印花稅納入營業稅課徵,並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同年3月14日)明白表示,將視稅收情況適時取消全部印花稅。迄今已逾34年,期間國家稅制歷經多次重大改革,工商界亦多次反映,政府直至今年才同意檢討廢除。
二、印花稅已不合時宜,且易生爭議
由於社會及經濟環境快速變遷,新型態交易日增,合約種類複雜,對於判斷合約是否應課徵印花稅,稅捐機關及納稅義務人迭有爭議,造成徵納雙方之困擾,加上稽徵成本高,有礙工商經濟發展。
三、有重複課稅之虞
一般買賣、承攬、讓受及分割不動產等交易,經常同時構成不同稅目之課稅要件,例如:印花稅與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及契稅,造成企業與民眾有重複課稅之疑慮。
行政院已承諾研議相關配套,補足地方政府因廢除印花稅,減少的每年共約120億元稅收,希望地方政府不必再反對廢除印花稅。為合理分配中央及地方資源,平衡區域發展,工商協進會也建議中央政府,儘速研議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以滿足地方政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