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籲公投法修法 延長審議時間

呂翔禾 2019/06/17 12:39 點閱 25169 次
數個環團與人權團體17日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要修訂公投法,增加審議時間與多重審查機制,讓民眾了解議題才能投票。(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數個環團與人權團體17日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要修訂公投法,增加審議時間與多重審查機制,讓民眾了解議題才能投票。(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不能用小抄來決定台灣人民的未來!」數個人權團體、環團17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去年公投成案時間短、議題多,許多民眾還是拿小抄去投票,代表政府根本沒有給足夠時間對公投重大議題審核,而且許多公投還會侵害少數族群權益。他們呼籲政府應該延長公投審議時間,並增加違憲審查機制,才能落實公投「直接民主」的價值。

延長審議時間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原本他們擔心公投需要身分證影本,會造成得利握有大量個資的政黨、財團更容易進行公投連署,對資源比較少的社會團體不友善。不過後來民進黨黨團決定取消,他們表示非常贊成。

「公投是重大議題的表決,不能只用小抄做為投票依據!」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表示,以去年「以核養綠」公投為例,從成案到投票只有1個月的時間,民眾根本來不及了解整件事情的前因後果,然後就要投票。他質疑這樣倉促決定下決定,不能讓台灣未來有更好的發展。

人權不能公投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提到,從去年公投亂象可知,很多議題民眾根本沒有時間進行了解,而且公投中居然有對少數族群侵害的條文,這樣違反人權的事情不應出現在公投中,但中選會卻無法可管。

因此他呼籲政府,要將公投的審議期限從90天增加到6個月,中選會的初步審查也需要延長到4個月,讓社會有更多討論空間。並且將大法官加入公投違憲的審查機制,避免公投出現違背憲法的主張。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募書長崔愫欣呼籲,基於去年公投產生諸多問題,公投法應該增修更嚴格的審查機制,還要讓行政機關跟人民說明公投執行後可能產生的影響,增加民間、官方多元討論的空間,並納入大法官違憲審查以守護基本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