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審議大法官 民團:立院有責

施養正 2019/05/30 13:58 點閱 9453 次
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30日呼籲立法院,應給予人民時間對大法官人選表示意見。(photo by施養正/台灣醒報)
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30日呼籲立法院,應給予人民時間對大法官人選表示意見。(photo by施養正/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施養正台北報導】「立院應給民間一個月以上時間針對大法官人選表示意見!」民間司改會律師陳彥亘30日表示,總統府日前公布新任大法官提名人選,立法院應廣納社會意見以加強審議權。婦女新知基金會資深研究員曾昭媛則說,新任人選女性比例僅26.7%,距離聯合國的標準3分之1還有努力的空間。

被提名名單提前出爐

副總統陳建仁27日公布新任大法官提名人選,包括高雄高等行政院院長楊惠欽、考選部長蔡宗珍、台大法律系教授謝銘洋及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等人。對此,由14個民間團體組成的「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認為,大法官握有憲法解釋權,對於台灣憲政發展及人權保障更屢扮要角,應該給予時間讓社會大眾發表意見。

民間司改會常務委員高烊輝指出,此次被提名人名單距離現任大法官卸任其間達4個月,使立法院有足夠時間進行審核,相較於前一次間隔僅兩個月有明顯進步。總統府大法官審薦小組日前也遵循聯盟建議在官網上發布被提名人的經歷、獲選理由及過往判決,也值得肯定。

女性比例有待提升

但婦女新知基金會資深研究員曾昭媛表示,在15位新任大法官被提名人中,女性比例佔26.7%(4位),雖符合《司法院組織法》的4分之1門檻,但距離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規範的3分之1還有進步空間。她也強調,該公約在台灣早已制定施行法,在國內具有法律效力,希望未來總統府能更落實性別平權。

「立院應給民間一個月以上時間表示意見!」陳彥亘建議,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總統提名大法官後,必須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他說,距離現任大法官卸任尚有4個月,呼籲立法院給予社會大眾一個月以上的時間蒐集意見,也更能全面的審議並行使大法官同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