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法蘇嘉全主持協商裁定17日表決

施養正 2019/05/09 13:32 點閱 24603 次
立法院長蘇嘉全9日主持同婚法朝野協商,裁定17日送交院會表決。(蘇嘉全臉書)
立法院長蘇嘉全9日主持同婚法朝野協商,裁定17日送交院會表決。(蘇嘉全臉書)

【台灣醒報記者施養正台北報導】同婚法案17日將表決!立法院長蘇嘉全9日針對三版同婚法草案主持朝野協商,約1小時後未果,最終裁定14日(下周二)將逐條協商,預計在17日(下周五)的立法院院會進行表決。他強調,逐條審查時間長,14日有一整天時間可以運用,在此之前先交由各黨團自行協商。

加入第3法協商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9日再針對同婚法案進行朝野協商,除上回的行政院提出的《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施行法》及由下一代幸福聯盟委託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提出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本次加入上周已逕付二讀、由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及社團法人異象國際公益展望協會提出的《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折衷法案),並由蘇嘉全親自主持。

「無論怎麼修一定要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等各黨協商完,相信花17日一整天的時間來總體協商是充足的。對於有立委主張,同婚專法的訂定不能忽視765萬反同公投的民意力量,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長謝靜慧則回應,公投是源自創制立法原則,但也不能牴觸釋字第748號的說明。

17日送院會表決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指出,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是針對民法婚姻章,承認同性2人在登記後發生配偶關係,享有權利及義務,但不及於第三人。他強調,到底和傳統男女結婚有什麼不一樣?細節應該怎麼做?都必須以法律規範清楚比較理想,否則未來可能會造成訴訟。

雙方討論近1小時,多在討論大法官釋憲與公投案之間的問題,並由法務部及司法院回應,最終主席裁示,法案先交由黨團內部協商,若有問題,下周二有一整天可討論,並強調最慢下禮拜五會送院會進行表決。

蘇嘉全指出,全案預計14日上午 9:00 開始逐條討論,最晚會在17日以前完成立法(依法政府須在24日前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