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律師懲戒紀錄將公開!行政院會25日拍板《律師法》修正草案,條文從53條增加到146條,未來將設立「律師及律師懲戒決議書查詢系統」,公開律師「懲戒紀錄」供民眾查詢及檢驗,同時也修法杜絕不適任司法官轉律師。行政院長蘇貞昌希望透過查詢系統的設置,保障民眾使用司法權利,並提升律師專業素養。
提升律師素質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25日受訪時表示,此次修法目的為強化律師職業倫理(淘汰不適任律師)及公益服務,實現律師執業自由化以及地方公會會籍單一化,對完善律師制度,促進我國民主法治與保障人民權益,均有助益。
針對外界關心的不適任司法官轉任律師,特別修法杜絕重大犯罪者(如貪瀆司法官)轉任律師;已轉任律師者,得於2年內廢止其證書。另外,涉特別重大犯罪(如貪污)仍請領律師證書者,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法務部得停止證書審查,律師懲戒委員會得命其停止執行職務。
資料雲端化 公開檢驗
另外,為確保人民訴訟品質,增訂「律師及律師懲戒決議書查詢系統」。法院將公告遭懲戒確定的律師,讓民眾可透過懲戒系統查詢,依自身需求選擇律師。另外,草案增加全國律師聯合會跟中央主管機關皆可懲戒律師,並要求設置律師倫理風紀委員會,如果人民對律師懲戒與否有意見,可以向委員會申覆。
蘇貞昌說,過去曾有司法人員在職期間犯罪,服刑完畢後,還可以轉任律師,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希望能藉由這次修法,完善律師制度,並公開資料讓外界檢視。修正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法務部積極與司法院及立法院各黨團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